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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期已過 台霸凌未來將送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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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新學期開始各校不斷出招反霸凌,但霸凌事件依舊無任何改善,教育部長吳清基30日表示,宣導期已過,不會再容忍霸凌,要讓霸凌者接受法律制裁。

吳清基說,未來有霸凌、暴力行為一律送警察局,依少年事件處理;教育部不再容忍,讓學生霸凌事件重複發生。吳清基說,學生不知道霸凌有法律責任;做傷害別人事情,就要負起法律責任。

現有的相關法律有規定,任何人施加霸凌都會有法律責任,通報延遲也會罰款; 至於是否制訂「反霸凌法」?吳清基說,目前的兒少法、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相關法令都可處罰霸凌者,反霸凌法具有宣示作用,但是否立法還需聽各界意見,教育部會再做審慎評估,現階段則先落實現有的法律。

針對霸凌者,吳清基強調,「不會再容忍」,會跟警政單位合作,造成他人傷害的霸凌者,要移送法辦,接受法律的制裁。

員警:無法解決問題

對此,基層員警談到,依少年事件處理法送警局處理,其實根本不能解決霸凌問題。他舉例,即使霸凌者被進警局,最重者頂多送少年法庭,如果非惡行重大,可能只是進出一趟警局被「關照」一下,出來後依然故我機率仍高。

加上學校是否願意主動通報還未知,一般來說送警察局之後,大多以和解收場,因為受暴者可能擔心被報復,而選擇息事寧人,真正問題還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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