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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2日電)新北市市政會議今天通過「新北市特定行業管理自治條例」,未來若經議會審議施行,特定行業申設條件更嚴格,需遠離學校、醫院、圖書館及要求投保意外險,違者可予斷水斷電。
新北市市政會議上午審議通過「新北市特定行業管理自治條例」,近期將送議會審議。條例內容規定視聽歌唱業、三溫暖、舞廳、舞場、酒家、酒吧、特種咖啡茶室等特定行業,回歸過去聯合審查的申設門檻。
條文中還要求特定行業需距學校及公立圖書館200公尺以上、距醫院50公尺,還要求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總額需達新台幣2400萬元,並賦予查獲違規斷水斷電的處分法源。
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特定行業需嚴加管理,在特定行業所在地點、必要條件及公共安全及治安疑慮,仍需訂定特殊管理條例,讓全民共同監督。
經濟發展局長江俊霆表示,商業登記法過去規定特定行業申設需經聯合發照,也就是要經過城鄉及消防等相關單位的審查,但這項制度廢除後,讓特定行業得以規避相關審查,申設上更容易。
他說,制定特定行業管理自治條例後,將恢復過去從源頭管制的方式,嚴格審查及發照,增訂投保公共意外險規,對業者及民眾都有保障,還賦予違規斷水斷電的法源,擺脫過去需經聯合稽查的許多限制,尤其是對大型違規情節重大的業者具有嚇阻作用。
他強調,除了可嚴加取締大型違規業者,就連住宅區內包括歌友會等「小吃店」,常危害住宅區安寧,過去難度高,但若立法後,只要相關單位現場查獲2次違規並認定是視聽歌唱業,就可予以斷水斷電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