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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斑魚檢出孔雀綠 台衛署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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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29日公布3月份抽驗市售食品殘留動物用藥結果,共檢驗15件石斑魚類,其中2件檢出還原型孔雀綠,1件檢出硝基呋喃代謝物,衛生署已通知各地衛生局追查來源,依法進行後續處理,也提醒消費者選購畜禽水產品時,認明有水產養殖場認證標章。

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抽驗的15件石斑魚類,共檢出3件不合格,其中2件檢出還原型孔雀綠,檢出量分別為7.94ppb、7.22ppb,來自台南市、嘉義市;另1件則檢出硝基呋喃代謝物,為1.13ppb,來自基隆市。

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孔雀綠會毒害實驗動物的肝臟、引致貧血和甲狀腺異常、影響胎兒成長以及使實驗鼠的肝臟引發腫瘤,美國、歐盟、加拿大等國都禁止使用孔雀綠於供人食用養殖水產動物;硝基呋喃則可能有致癌風險。

食品藥物管理局強調,依照衛生署公告食品中的「動物用藥殘留標準」,魚類「不得檢出」還原型孔雀綠及硝基呋喃代謝物,已請地方衛生局聯合農業機關追查供應來源,如為養殖業者違法使用,將移請農政單位加強源頭管理。

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消費者選購畜禽水產品時,最好選擇來源明確並認明有生產履歷或水產養殖場認證標章,呼籲飼養農戶應確實遵守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之規定及避免養殖環境遭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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