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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稅
【大紀元4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 6日電)立法院初審通過奢侈稅草案,刪去有「開後門條款」之稱的「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免課奢侈稅規定。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說,只要合乎合理、常態與非自願的立法意旨,還是會審酌處理。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草案下午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原本草案中規定「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項目排除課徵奢侈稅,但因立委費鴻泰質疑可能造成「開後門」效應,應該刪除。審查會也通過刪除「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增列房屋改建與都市更新免課徵奢侈稅。
至於刪除「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後,財政部未來如何因應實務上的問題,李述德表示,雖然最後草案中訂定11項排除條款,並沒有列舉「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未來實務執行上,一旦出現疑義、爭議都可以報到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做必要處理。
李述德說,奢侈稅立法意旨上說的很清楚,只要合理、常態與非自願的情形都應該豁免,但不太可能列得非常清楚,草案中已經列出11項,在11項以外,只要是合理、常態與非自願的情形,當事人來舉證與說明,財政部會審酌做必要處理。
他說,基本上就是回到立法意旨處理,例如很多稅法的解釋令,有必要解釋就會解釋,但是解釋必須經過一定的程序。他舉例表示,在所得稅法下有很多解釋令,都是依照實務的需要,在立法意旨架構下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