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5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泰安台灣嘉義報導)嘉義縣市政府為使用火化場車拼,你來我往互相過招,由於縣府要求提高回饋金2200萬,12日上午在市議會定期大會中引起軒然大波,張秀華議員首先發難,接著戴寧、陳文齡、郭美玲、傅大偉等紛紛提出質詢,指縣府使用嘉義市的資源,卻又要求嘉義市提供回饋金,表示太沒有道理。
嘉義市新火化場的設置及使用執照分別在91年及94年經嘉義縣政府同意核發,並於去年(99年)提送新火化場運轉計畫合格測試報告書送嘉義縣環保局備查;99年9月起嘉義市政府依「嘉義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檢具文件申請新火化場許可啟用,嘉義縣政府卻以「增加回饋金」事由回絕申請,市府指出,嘉義縣政府以「增加回饋」這種連其自身所制定的殯葬管理自治條例都沒有規定為駁回啟用條件的理由,置嘉義縣、市民眾的權利於不顧,令人無法苟同。
因嘉義市新建的火化場,係蓋在嘉義縣水上鄉,為此火化場興建完成後,於去年12月14日送件,但卻遭縣府以回饋金未明朗而不發使用執照,讓火化場空有完美設備,但卻派不上用場。
縣府則以鄉民因為火化空氣汙染及喪事噪音而要求提高回饋金,由原先的500萬元提高到2200萬元,為此因此引起議員的不平,在質詢中一再表示嘉義市長太厚道,希望要據理力爭,從理性的立場表達對縣政府的不滿。
張秀華議員表示,縣使用54%,嘉義市只有30%,顯然比嘉義市多,卻要要求提高回饋金,指他們欺人太甚,決議把火化場關掉,同時也禁止嘉義縣子弟入嘉義市就讀。
陳文齡議員說,火化場卡在回饋金問題,那麼吳鳳南路那段也是受到噪音干擾,是否也要回饋金。郭美玲議員表示,回饋金和設備不能為一談,到底市府要補什麼證件,縣府才會核發,請縣府有一明確答案,讓火化場爭紛早日落幕。
傅大偉議員,縣府本身沒有火化場,使用嘉義市的火化場,那麼也可以要求他們加倍收費。市議會一致指出提高回饋金太不公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