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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
【大紀元5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5日電)監委沈美真今天指出,無戶籍國民的種類千百種,形成的原因各不相同,移民署應該通盤檢視法令提出修法,並積極提供輔導協助,才能讓這類台灣之子的悲歌畫上休止符。
監委沈美真與黃煌雄調查發現,父母都是台灣人的黃敏軒,出生在巴拉圭,14歲時被母親帶回台,卻因媽媽不懂法令,讓黃姓少年成了無戶籍國民。
沈美真與黃煌雄調查發現,政府對這些無戶籍國民,是以外國人的方式對待,「有時候比外國人更差,很不公平」,外國人經許可在台工作,可居留、可參加健保。
沈美真說,面對這類逾期居留的無戶籍國民,政府會要求他們繳交罰款,出境後再入境,才能居留或定居,而有些人也會被限制一定年限不能再入境台灣。
她說,這類無戶籍國民因為沒有身分證,常遭遇就業歧視,往往淪為低薪、長工時、沒有勞健保的底層勞工,連生活費都沒法負擔了,更別說要買機票出境,在國外生活一段時間後,再回台灣居留取得戶籍。
沈美真指出,有多少人能像黃敏軒一樣有貴人相助?對於哪種情況下採取強制出國的手段?哪種情況下則不必?移民署至今還沒有訂定相關的裁量標準,具體實施結果恐怕有流於恣意之嫌,並不妥適,也希望移民署修訂相關法規時,將實際情況妥慎納入考量。
她說,如果能進一步將關懷觸角延伸至類似黃敏軒案的「百分百台灣之子」,對於有意回國定居卻不熟移民法令,而不知得申請居留或定居的僑民,積極提供必要輔導與協助,或許能讓這類不必要的悲歌畫上休止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