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6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樂報導)6月13日,無錫市羊尖鎮廊下村、宛山村三百多村民聚集在鎮政府前,向領導討還被非法徵收的土地,並要求拿回沒有列明條款的「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鎮長顧天強稱,鎮政府怕村民「亂花錢」,因此村委會將替他們保管一半的補償費用,他還聲稱,政府只能解決村民十年的保險費用。最後,村民們在警察和保安的強行驅散下離去。
無法拿到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
據悉,在6月13日上午9點左右,三百多村民聚集在鎮政府的門前,向政府討還被非法徵收的土地、宅基地和不法拆遷造成的損失。他們等了約兩小時,負責拆遷辦工作的顧正強才出現,他明確表達:「法院對拆遷房不進行立案,你們來也解決不了問題,不要在此地茲事。」
顧正強解答完問題後,訪民隨即被大量的警察強行強行清場.
依照《房屋拆遷許可證》規定,應當提供給被拆遷人,選擇產權交換或者貨幣補償的權利,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必須按照市場價格等問題,經雙方協商後,方可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
宛山村征地拆遷建設項目是錫張高速公路建設,一年多前,只有產權交換積權的羊尖鎮政府的「領導」,強逼村民殷白妹的丈夫顧治平簽訂 「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 一式五份,協議書只在第一頁有內容,註明被拆遷人的房產面積、應該補回的實際面積和補償費用等簡單內容,而另外四張是空白紙。完全沒有列明雙方,各自應該如何按照《房屋拆遷許可證》規定的有關條文履行義務。
顧治平很無奈的告訴記者說,至今還沒有拿到他已簽訂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現在他每星期都到鎮政府門口,希望領導能給予解決問題。
殷白妹氣憤地說,現在她得到的房屋補償面積是230平方米,而拆遷前她的房屋產權證記錄的實際面積是580平方米,她得到的房屋補償費用,是市價的十分之一,個人經濟損失很大。
今天,上訪的還有訪民周珠峰,她也是被「領導」長期上門強勸拆遷的問題。一年前的一天,只有沒文化、六十多歲的老父親在家,該領導就騙她的父親,把他帶來的一式五份「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簽完,後他馬上把五份合同都拿走。該「協議書「內容與上述情況相同。
她爸爸的房產證上寫的是432平方米,補償安置面積是201平方米,安置補償費是九萬八千元。當時,鎮長顧天強安排村幹部,給她爸爸簽收一半補償金的現金收條(憑這張已簽名收條),到當地農業銀行提款。另一半補償費,由村委會領導代為保管。實際上,現在她的爸爸手上,沒有任何關於拆遷過程的任何手續的文字依據。
據廊下村62歲的周雪娟訪民透露,她家的宅基地也是由村領導給她簽了一份一式五份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簽完後他們就拿走了。
另一個比較幸運的訪民張小余,她至今是唯一一個不協助鎮領導簽補償協議書的人,廊下村500多戶人都搬完了,剩下她一家孤零零地生活在村裡。雖然,她還面臨著方方面面的壓力,但個人權益暫時未被強行剝奪。
張小余說:「我幹嘛要和村領導簽『 協議書』?他們又沒有這個權利,應該由拆遷辦的負責人和我們辦理才合法啊。」
顧治平表示,現在政府領導不給訪民解決具體問題,又不告訴他們可解決辦法的途徑。
政府支付十年 村民買二十年社保和醫保
顧天強鎮長今天通知:被拆遷人以後稱為「失地農民」,政府負責給他們買十年的社保和醫保,他們要自己負責買二十年的費用,否則,政府會連這十年的費用都收回,那麼「失地農民」退休年齡後的生活和醫療費用就一切自理。
周珠峰上訪時提出,她已經四十多歲,還要買保險,找工作都成問題。顧天強則說:「社會就是這個發展趨勢,你年齡大那是你的不幸。很多年輕人就能賺到錢啊,現在無錫政府的政策是這樣,我也沒辦法。」
周珠峰說,她到鎮政府上訪訴求,要求拿回她的父親該有的另一半補償費時,顧天強說:「這些錢給到你們手上,很快就用完了,還是由村委會代為保管最好,現在不收你們保管費已經不錯了。」
她表示,顧天強的安排是不合法的,她一再提出此要求時,顧天強很反感地回答:「這裡每個人都很聽話,就你多事,趕快回家。」之後就有警察強行把她趕走。
記者曾多次至打電話到廊下村居委會找王建新主任和宛山村居委會,電話均無人接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