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三百失地农民 镇政府讨要被抢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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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乐报导)6月13日,无锡市羊尖镇廊下村、宛山村三百多村民聚集在镇政府前,向领导讨还被非法征收的土地,并要求拿回没有列明条款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镇长顾天强称,镇政府怕村民“乱花钱”,因此村委会将替他们保管一半的补偿费用,他还声称,政府只能解决村民十年的保险费用。最后,村民们在警察和保安的强行驱散下离去。

无法拿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据悉,在6月13日上午9点左右,三百多村民聚集在镇政府的门前,向政府讨还被非法征收的土地、宅基地和不法拆迁造成的损失。他们等了约两小时,负责拆迁办工作的顾正强才出现,他明确表达:“法院对拆迁房不进行立案,你们来也解决不了问题,不要在此地兹事。”

顾正强解答完问题后,访民随即被大量的警察强行强行清场.

依照《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应当提供给被拆迁人,选择产权交换或者货币补偿的权利,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必须按照市场价格等问题,经双方协商后,方可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宛山村征地拆迁建设项目是锡张高速公路建设,一年多前,只有产权交换积权的羊尖镇政府的“领导”,强逼村民殷白妹的丈夫顾治平签订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一式五份,协议书只在第一页有内容,注明被拆迁人的房产面积、应该补回的实际面积和补偿费用等简单内容,而另外四张是空白纸。完全没有列明双方,各自应该如何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有关条文履行义务。

顾治平很无奈的告诉记者说,至今还没有拿到他已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现在他每星期都到镇政府门口,希望领导能给予解决问题。

殷白妹气愤地说,现在她得到的房屋补偿面积是230平方米,而拆迁前她的房屋产权证记录的实际面积是580平方米,她得到的房屋补偿费用,是市价的十分之一,个人经济损失很大。

今天,上访的还有访民周珠峰,她也是被“领导”长期上门强劝拆迁的问题。一年前的一天,只有没文化、六十多岁的老父亲在家,该领导就骗她的父亲,把他带来的一式五份“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签完,后他马上把五份合同都拿走。该“协议书“内容与上述情况相同。

她爸爸的房产证上写的是432平方米,补偿安置面积是201平方米,安置补偿费是九万八千元。当时,镇长顾天强安排村干部,给她爸爸签收一半补偿金的现金收条(凭这张已签名收条),到当地农业银行提款。另一半补偿费,由村委会领导代为保管。实际上,现在她的爸爸手上,没有任何关于拆迁过程的任何手续的文字依据。

据廊下村62岁的周雪娟访民透露,她家的宅基地也是由村领导给她签了一份一式五份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签完后他们就拿走了。

另一个比较幸运的访民张小余,她至今是唯一一个不协助镇领导签补偿协议书的人,廊下村500多户人都搬完了,剩下她一家孤零零地生活在村里。虽然,她还面临着方方面面的压力,但个人权益暂时未被强行剥夺。

张小余说:“我干嘛要和村领导签‘ 协议书’?他们又没有这个权利,应该由拆迁办的负责人和我们办理才合法啊。”

顾治平表示,现在政府领导不给访民解决具体问题,又不告诉他们可解决办法的途径。

政府支付十年 村民买二十年社保和医保

顾天强镇长今天通知:被拆迁人以后称为“失地农民”,政府负责给他们买十年的社保和医保,他们要自己负责买二十年的费用,否则,政府会连这十年的费用都收回,那么“失地农民”退休年龄后的生活和医疗费用就一切自理。

周珠峰上访时提出,她已经四十多岁,还要买保险,找工作都成问题。顾天强则说:“社会就是这个发展趋势,你年龄大那是你的不幸。很多年轻人就能赚到钱啊,现在无锡政府的政策是这样,我也没办法。”

周珠峰说,她到镇政府上访诉求,要求拿回她的父亲该有的另一半补偿费时,顾天强说:“这些钱给到你们手上,很快就用完了,还是由村委会代为保管最好,现在不收你们保管费已经不错了。”

她表示,顾天强的安排是不合法的,她一再提出此要求时,顾天强很反感地回答:“这里每个人都很听话,就你多事,赶快回家。”之后就有警察强行把她赶走。

记者曾多次至打电话到廊下村居委会找王建新主任和宛山村居委会,电话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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