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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豐停工 雲縣府:貫徹無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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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2日電)雲林縣議會無黨自主聯盟今天質疑,六輕南亞海豐總廠延後2個月停工是雲林縣政府假動作,有放水之嫌;縣府澄清說,絕對依法執行,要求停工,貫徹無縱。

雲林議會無黨自主聯盟議員李建志召開記者會,對於雲林縣政府發出處分書,要求六輕南亞海豐總廠共5廠,從6月1日起全面停工,結果副縣長林源泉巡視停工情形出現戲劇性變化,質疑有放水之嫌,失信於民,公信力蕩然無存。

李建志並質疑,縣長蘇治芬在議會定期大會期間,請假出國前往大陸,外界盛傳是刻意避開六輕停工爭議,傳聞與台塑高層「境外交易」,中央與地方相關單位會勘六輕停工只是幌子。

李建志表示,美國化學安全局(CSB)調查化學災害事故並提供預防建議,地位超然獨立,台塑聚氯乙烯(PVC)美國伊利諾州廠2004年4月爆炸案,造成死傷及社區居民疏散,台塑在美事件足以殷鑑,台灣是否有獨立機構、如果事件發生在台灣該怎麼辦?

縣府發出新聞稿澄清指出,南亞海豐總廠全面停工勢在必行,停工準備分期進行,是基於整體工安及保障民眾安全,縣府絕對依法處理,該停就停,不會讓業者以任何理由拖延。

縣府建設處指出,5月27日對南亞塑膠海豐廠發出6月1日起停工處分,副縣長林源泉於6月1日率中央與地方相關單位,實勘停工情形,是務實、負責作為,不會徒令公文難行。

建設處指出,六輕南亞海豐總廠共5廠,異壬醇廠已進入停工程序,包括管線原物料用盡、準備停車等,預計6月5日完成,所有停工程序,都以最高安全原則進行。

建設處表示,海豐總廠其餘4廠,包括丁二醇廠、丙二酚及乙二醇2個廠等,也進入停工準備程序,1日起7天內交出停工程序計畫,全部在2個月內完成,否則重罰並採取斷水斷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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