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70萬勞工被A加班費 台勞委會加強勞檢掃A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1年07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灣台北報導)勞工問題日益浮現,近日勞委會公布的「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驚現全台約有70萬的勞工曾經被雇主A過加班費,其中40萬的勞工則是被雇主以「責任制」為由而領不到加班費,對此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今(13)日表示,勞委會即日起啟動掃A專案,將對違反超時工作或未給加班費比例較高的7大行業進行檢查,預計在年底公布違法企業、負責人名單,並處以新台幣2萬到30萬元罰鍰,如果1個月內未改善可按次處罰。

據調查顯示,台灣勞工遭違法剝削情況嚴重,半數勞工會加班、1/8曾未領加班費或補休、超過1/4勞工依日曾工作超過12小時、更有超過四成勞工自認加班對健康與家庭有負面影響等問題,有鑑於此,勞委會也決定即日起啟動掃A專案,將對違反超時工作或未給加班費比例較高的7大行業進行檢查。

「A計畫」五部曲分別為「查、掃、罰、改、公、黑」,即日起至年底,勞委會將查察全國1萬家企業,掃除違反超時工作或未給加班費比例較高的行業,如金融業、資訊傳播業、醫療保健業、住宿餐飲業等7大行業,對違法使勞工超時工作,或未依法給付延時工資雇者,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一個月內改善,若無改善,將再繼續開罰,且除金錢罰鍰外,也將在勞委會網站公布違法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若有企業2次以上違反規定,也將公佈註記為黑名單,並每兩周就查察一次。

郭芳煜指出,掃A專案是以公司性質與規模大小與過去曾有違法紀錄、有申訴案件者列為優先檢查對象,且他也呼籲勞工,未來只要在全台9個診治中心檢查出健康問題,勞委會將主動將診斷結果通知企業主,若還強迫勞工加班,屆時將依勞基法77條規定處雇主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雖說如此,但有不少勞工仍擔心舉報後會遭雇主報復,對此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強調,勞工不用擔心身分曝光,而不敢申訴,她鼓勵勞工勇於申訴,並保證檢查單位會有技巧的查察,同時嚴格要求必須保密,不會讓當事人身分曝光。

勞委會提醒勞工,如有權益受損情事,可就近向地方勞工行主管機關申訴或洽本會申訴專線(電話:0800-08-5151),另外也呼籲事業單位應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避免觸法。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