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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侵司機交保 板檢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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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5日電)1名日本女交換學生日前在新北市土城區疑遭謝姓司機性侵;檢方聲押司機,法院卻裁定謝男新台幣5萬元交保。板橋地檢署今天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涉案的謝姓司機日前被控性侵日本女交換學生,新北市土城警分局12日循線將這名司機逮捕,移送板檢偵辦。檢察官訊後認定司機涉嫌強制性交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向板橋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板橋地方法院審理時,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65號解釋,認為檢方不能以涉犯重罪作為羈押的唯一理由,及無串證、逃亡之虞,裁定5萬元交保。

謝男獲交保後,引起網友聲討,認為「丟臉丟到國外去了」,並有網友指摘「恐龍法官」。板檢不服裁定,今天向高院提出抗告。

板檢認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65號解釋,是用來規範法院裁定羈押被告的依據,並非規範檢方聲押的理由。

板檢指出,據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第2項規定,法官有職權去調查了解被告是否有構成其他羈押理由,若檢方提出理由不足,可請檢方到庭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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