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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衛署試辦生產風險補助 多項未納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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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女學生未婚生子「未通報」案例去年900多起,但台北女性權益促進會祕書長高珮瑾說,數字應該再乘上2-3倍。她表示,因體型未有太大轉變,女學生在不知懷孕下並不會去做產檢,但如發生如血崩等生育事故,後續的醫療糾紛值得關注。


推動生育風險補助立法的立委黃淑英今(28)日表示,衛生署此舉無異是補助醫院的和解金,扭曲「生育風險補償基金」精神,由國家直接承擔婦女生產風險。(攝影:宋碧龍/ 大紀元)

衛生署日前提出「獎勵醫療機構試辦生育事故救濟計畫」,將於明年起試辦3年,「試辦」以一定金額獎勵以和解方式處理生產糾紛的醫療院所,推動生育風險補助立法的立委黃淑英表示,衛生署此舉無異是補助醫院的和解金,扭曲「生育風險補償基金」精神,由國家直接承擔婦女生產風險。

高珮瑾說,衛生署不僅未考慮民眾要對抗大醫院雄厚財力與法律支援,要提出查證、訴訟的困難外,也未將女學生未婚生子的意外或流產、先天畸型墮胎或性侵不得不墮胎等情況的風險一併考量。

衛生署醫事處科長周道君表示,生育風險補償是針對「生產過程中」發生不可預期的情況,除此之外,如墮胎、未達生產期間的情況,都不在此計劃政策下。

周道君補充,衛生署考量司法訴訟過程的漫長、舉證困難,所以獎勵醫療院所以合解方向化解糾紛,但對醫療院所的合解獎勵金不會超過醫療院所與生產婦女的合解金,單一個案最高以不超過200萬為上限。而生產的婦女,除得到合解的金額或條件,衛生署不再另外補助產婦。

此外,衛生署也同時會對没有經過衛生署評鑑的診所進行訪查,鼓勵各大小診所加入試辦計劃,得到衛生署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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