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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卫署试办生产风险补助 多项未纳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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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女学生未婚生子“未通报”案例去年900多起,但台北女性权益促进会秘书长高珮瑾说,数字应该再乘上2-3倍。她表示,因体型未有太大转变,女学生在不知怀孕下并不会去做产检,但如发生如血崩等生育事故,后续的医疗纠纷值得关注。


推动生育风险补助立法的立委黄淑英今(28)日表示,卫生署此举无异是补助医院的和解金,扭曲“生育风险补偿基金”精神,由国家直接承担妇女生产风险。(摄影:宋碧龙/ 大纪元)

卫生署日前提出“奖励医疗机构试办生育事故救济计划”,将于明年起试办3年,“试办”以一定金额奖励以和解方式处理生产纠纷的医疗院所,推动生育风险补助立法的立委黄淑英表示,卫生署此举无异是补助医院的和解金,扭曲“生育风险补偿基金”精神,由国家直接承担妇女生产风险。

高珮瑾说,卫生署不仅未考虑民众要对抗大医院雄厚财力与法律支援,要提出查证、诉讼的困难外,也未将女学生未婚生子的意外或流产、先天畸型堕胎或性侵不得不堕胎等情况的风险一并考量。

卫生署医事处科长周道君表示,生育风险补偿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生不可预期的情况,除此之外,如堕胎、未达生产期间的情况,都不在此计划政策下。

周道君补充,卫生署考量司法诉讼过程的漫长、举证困难,所以奖励医疗院所以合解方向化解纠纷,但对医疗院所的合解奖励金不会超过医疗院所与生产妇女的合解金,单一个案最高以不超过200万为上限。而生产的妇女,除得到合解的金额或条件,卫生署不再另外补助产妇。

此外,卫生署也同时会对没有经过卫生署评鉴的诊所进行访查,鼓励各大小诊所加入试办计划,得到卫生署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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