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8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袁玫艾爾蒙地市報導)為使海外僑民能於明年1月14日總統、立委選舉,投給自認理想的候選人,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製作的「中華民國海外國民行使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答客問」已公布與網上,﹙www.cec.gov.tw﹚,經文處與洛僑中心、橙僑中心8月4日特別為此公開宣導,說明登記重點及「小留學生」若返回臺灣投票牽涉兵役之問題。
經文處處長龔中誠表示,上個星期才收到通知網上已公布,為使海外僑民正確及時行使選舉權,特別予以說明,提供相關資訊,及早了解及規劃。
「答客問」共列了26項,針對僑民常見問題加以提醒,「總統、副總統的選舉投票資格為需年滿20歲、在中華民國設有戶藉超過6個月以上,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者」,凡僑民若在臺灣戶藉已遷出或未設有戶藉者,在9月15日至12月05日可依規定申請「返國行使選舉權」登記,同時檢查中華民國護照是否在有效期間。
洛僑中心主任簡許邦說明,「僑民是否持有效戶籍6個月以上」是指在今年7月14日前是否為有效戶藉,若是僑民兩年之內曾進出臺灣,戶藉應該尚未被遷出,戶政事務所會主動編入選舉人名冊,無須申請,屆時只要逕自持身分證就可參與選舉總統暨立委選舉。如在戶政事務所尚未完成查核准予登記前,回國設立戶籍,則不具有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資格。如果正在申請,在未收到戶政事務所的通知書以前,勿辦理戶籍遷入,以免喪失選舉權。
若是離境臺灣超過兩年,或已久未返國者,現在申請入藉已經過晚,可採用「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但只能選舉總統、副總統一項。
橙僑中心主任王鼎元表示,「海外返國行使選舉權」登記細節,開放登記申請截止的日期,自9月15日起至12月5日止,是以臺灣時間為主;有三種方式可以申請,「親自回台申請、或是郵寄申請登記、委託親友申請登記」。若採取郵寄方式申請,最好及早寄出至最後遷出國外時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並附上回郵信封確認,回郵住址可以寫親友家址或是美國地址皆可,戶政事務所最遲會在12月14日前,將「查核結果通知書」以掛號信寄交申請人。
經文處移民署秘書劉文章指出,留學生或是「小留學生」,若是18歲以上至36歲,當年12月31日止以前是役男者,必需在中華民護照上加簽「僑居身分」;若是沒有加簽「僑居身分」者,必需持有就學證明免受兵役徵召。
通常至經文處辦理有效護照,平均需要2週時間,有關選民申請手續可直接上www.cec.gov.tw 網站或是致電洛僑中心626-443-9999及橙僑中心714-754-9999查詢。
明年回臺投票 9月15日開始申請
人氣 2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