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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菸遭拒砍人 男判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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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日電)46歲陳姓男子詢問鄰居盧姓男子偷竊青菜一事並索菸,卻遭盧拒絕並推倒,陳男心生不滿持開山刀砍傷盧男左腳;台灣高等法院依傷害罪判陳1年6月徒刑。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陳男於民國99年12月間飲酒後,行經台北市北投區某宮廟時,看到患有中度智能障礙的鄰居盧姓男子正在抽菸,便上前詢問他竊取廟內青菜一事並索菸,不料卻遭盧男拒絕並推倒。

陳男心生不滿,回家拿開山刀後,回到廟內持刀追砍盧男,砍中盧男左腳等處後離去。廟內警衛目擊,報警處理。

全案一審判10月徒刑,高院審理後,審酌陳男正值壯年,卻僅因細故就持長約50公分的開山刀砍傷鄰居盧男的左腳,傷勢非輕,依傷害罪改判1年6月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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