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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烟遭拒砍人 男判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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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日电)46岁陈姓男子询问邻居卢姓男子偷窃青菜一事并索烟,却遭卢拒绝并推倒,陈男心生不满持开山刀砍伤卢男左脚;台湾高等法院依伤害罪判陈1年6月徒刑。

根据高院今天公布的判决,陈男于民国99年12月间饮酒后,行经台北市北投区某宫庙时,看到患有中度智能障碍的邻居卢姓男子正在抽烟,便上前询问他窃取庙内青菜一事并索烟,不料却遭卢男拒绝并推倒。

陈男心生不满,回家拿开山刀后,回到庙内持刀追砍卢男,砍中卢男左脚等处后离去。庙内警卫目击,报警处理。

全案一审判10月徒刑,高院审理后,审酌陈男正值壮年,却仅因细故就持长约50公分的开山刀砍伤邻居卢男的左脚,伤势非轻,依伤害罪改判1年6月徒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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