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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法律:房客去世後合同繼續有效

田恬
2012-11-28 20:55 中港台時間|11-28 20:5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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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承租者協會表示,在房屋承租者去世後,其房租合同不會自動失效。

如夫妻倆共同簽訂的房租合同,在一方去世後,另一方可繼續履行合同。如果是去世的一方單獨簽訂的合同,則其伴侶可介入合同使其繼續生效,房主無權趕走去世房客的伴侶。另外當去世一方沒有伴侶介入的情況下,其子女或其他住在同一屋簷下的親屬也具有此權力。如若是去世一方獨居,房租合同則由其遺產繼承者繼續履行,其繼承者有權在三個月內解除房租合約。在此期間其繼承人將支付房租及其它的額外費用。另外當其歸還此房屋時必須依照原租房合同上規定的條款:即要整修房屋,使其恢復原貌。


(責任編輯: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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