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1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酒類百百種,啤酒、水果酒、氣泡酒等,含酒精飲品愈來愈多,廣告也訴求歡樂及年輕化。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召開記者會表示,台灣酒品包裝混淆,摻了酒精的水果酒,在包裝上卻不明顯註明酒精含量,強調含有果汁3%,容易讓青少年誤飲,讓青少年不易分辨到底是酒還是飲料;因此她提案應修改〈菸酒管理法〉,設置酒類販賣專區,標示「未成年不得飲酒」的文字。專區內必須強化酒類包裝標示及未成年警語,標示的顏色也應與比色互為對比,以利辨識。
超市賣場為衝刺銷售量,將酒類產品與一般果汁、汽水放一起陳列販賣,包裝又五花八門,讓消費者搞不清楚到底是飲料還是酒,遊走法律邊緣。另據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調查發現,每四名少年中就有一個人喝過酒。
財政部國庫署組長謝志東說,酒類飲品廣告必須加註警語,像「未成年請勿飲酒」就是核可通過的警語之一,目前業者廣告都符合〈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至於零售店擺設問題,目前法令無相關規定,但會透過行政輔導,提醒業者不可販賣酒精飲品給未成年人。
王育敏說,法律一方面規定未成年不得飲酒,另方面又放任酒類廣告大打年輕訴求,甚至透過明星代言或偶像劇包裝,等於是變相對未成年人洗腦。她將對〈菸酒管理法〉提出3項修法要求,包括設置酒類販賣專區、強化酒類包裝標示及未成年警語,以及制定酒的廣告或促銷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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