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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友人女友 男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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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0日電)鄭姓男子受服役的友人之託,提供住處給友人女友暫時居住時,卻連續性侵友人女友,被害人報警偵辦。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民國99年7月間,被害人男友準備返回服役營區時,託鄭男提供住處供女友暫時住宿。

判決書表示,鄭姓被告將被害人帶回住處後,一度對被害人上下其手,因被害人反抗並哭泣而作罷。當天晚間,鄭姓被告下班後,見被害人躺在床上睡覺,恐嚇被害人連續性侵得逞。

高雄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調查審理,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鄭姓被告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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