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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傳承及保護:答客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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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18日訊】應讀者要求,我整理了一些常見疑問,分數週陸續答覆。文章僅做教育用途,民眾應洽專業律師做個案分析。

問:在紐約州,何種情形適合用生前信託(living trusts)來傳承財產?

答:有以下情形之一

1. 你想讓子女順利繼承房產、股票等財產—正式走遺囑認證(probate)等法院程序平均要花9個月,此期間,財產被凍結;若要繼承人能儘早繼承,掌握理財投資時機,便應考慮生前信託。

2. 你想幫子女省錢省事—依法,遺囑認證必須僱律師,律師費通常遠高於僱律師清算生前信託財產。我所服務的律師樓遺囑認證和信託清算都有做,做遺囑認證可為律師樓帶來較高收入,但冗長的法院程序對所有涉入人士都很費神,實在不鼓勵。

3. 你覺得寫遺囑的話,少繼承的人可能會出面爭論遺囑效力—遺囑爭論(will contest)可導致認證程序拖上數年。

4. 你有財產在不同州—遺囑須到多州做認證;生前信託可將多州財產一口氣處理,節省許多時間。

5. 你希望財產資訊可以對外保密—走法院程序,分產紀錄會公開;生前信託因免走法院程序而有保密功能。

6. 估算夫妻一對都離世時,會有超過$100萬的資產(包含壽險保單)—夫妻一對可利用生前信託來減免紐約州(甚至聯邦)遺產稅。

7. 你想保護資產不被長期護理費用掏空—年邁70或是病弱者通常會適合成立不可撤銷的生前信託來達到這個目的。

問:在紐約州,有無其他可避免法院程序的方式?

答:若有房產,生前信託通常是較划算的選擇。雖然若送房產給子女或是給子女生存者取得權(joint ownership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可免認證程序,但子女在增值稅上易吃虧,且無法達到全面保護資產或減免遺產稅的功能。

若無房產,可將各帳戶設為聯名帳戶(Joint account)或信託帳戶( in-trust-for account),或預先指定帳戶離世後的受益人(beneficiary),這類財產可免走法院程序,若其他財產在$3萬以下,法院程序得走,但會較簡易。

◆ 作者簡介:王劭文出生於臺灣臺北,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及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畢業,並獲領紐約大學華格納公共服務研究所最高等獎學金,主攻美國醫保政策。目前通過紐約州律師資格考,服務於專長耆老法遺產規劃的愛庭爵律師樓,聯絡請洽:718-395-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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