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全民退休保障雙層保障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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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關式明香港報導)香港社會保障學會昨日在退休保障小組會議上提出全民退保雙層保障新方案,建議所有年滿65歲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全民養老金,每月可領取上年度全港平均工資20%的全民養老金,直至去世為止,令市民有足夠退休保障。該會強調,新方案能發揮社會互制功能,是社會共濟責任為原則,提供市民多一個全民退保選擇;又批評現時退休保障計劃缺乏原則和目的,未能達到實效。

由僱員僱主政府三方供款

社保學會建議的第一層「全民養老金」(半積累的現收現付制度),可取代老年綜緩和高齡津貼保,新方案設三方供款制度,分別是僱員供2%、政府4%及僱主供6%,替代率為平均工資的20%。僱員月入是每月平均工資一半及以下者,不用繳費,但僱主需供6%;自僱者如月收入為平均工資兩倍或以上,每月繳4%,不設高薪上限,高收入人士將來的退休保障不會少於供款;至於沒有工作人士及家庭主婦等,政府的供款已覆蓋這批人。

以2006年平均工資16,050元,每年以2%名義增長率計算,2014年平均工資估計達19,000元,20%的養老金將為3,800元。

推行中央公積金計劃

至於第二層「中央公積金」(自願保證回報儲蓄計劃),目的是優化強積金,提供由政府投資及運作,保證回報的選項,所有香港永久性居民都可參與。是個人儲蓄方案,保證最低實質年利率為2%,僱員在個人或家人年度醫療開支達20,000元以上,可支取積累作醫療用途,不設對沖功能。社保學會批評目前的強積金只是強逼市民投資,沒有提供任何保障。

社保學會強調,作為公共政策,政府理應承擔保障者角色,1994年至2010年金融管理局投資回報年均5.9%,同期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平均增長1.6%,對沖功能變相削弱勞工保障,應當取消繳費率:僱員供多少,僱主必須亦供多少,上限5%。繳費上限訂為平均工資8倍,僱員可選擇交由私人保險公司投資或交由中央公積金投資。

指積金局數據誤導市民

該會研究員莫泰基博士表示,全亞洲全民退保僱主的供款率是11%,並強調,一個可以持續運作的退保方案應該三方去承擔。「中央公積金立法會會議文件(附件3)提到的濾算權益強積金管理局根本假設的計算是錯誤,假設的供齡是45年,為期15年的3份合約,以預期平均壽命計算,月供1萬計,到退休時所得的退休金只有2千多元。」他呼籲立法會議員切實審查強積金管理局提交的數據,有誤導市民成份。

執行委員張文進批評現時強積金是一項強迫風險投資,強積金投入金融市場,要勞動者承擔風險,新方案補足強積金的弊處:「新方案是希望政府能承擔社會互濟的角色,如不推行全民退休保障,最終會有一批人需用綜緩去解決生活問題。」現時考慮全民退保是適合時間,人口越來越老化,老人人口比例較大的時候就更難推行,希望政府切實考慮可持續發展的全民退保制度。

社保學會強調,中央公積金及全民養老金可發揮社會互制性,政府應擔當財富再分配的角色,拉窄貧富懸殊的差距。如繼續推行強積金這條路,只會將貧富懸殊問題加劇。

工黨主席李卓人議員表示贊成三方供款新方案,建議政府在強積金的供款上包底2%,又建議可以仿傚智利政府的做法,為強積金供款包底,但最後都要改變政策轉做全民養老金制度。又強調,全民養老金盡快開步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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