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格林利突認罪 職務去留恐成拉鋸戰

認罪將導致三年緩刑 李夢賢不接縣警長電話 將啟動調查

【大紀元2012年03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吳雅儒舊金山綜合報導) 週一(3月12日),舊金山縣警長馬格林利(Ross Mirkarimi)以承認輕罪指控,與起訴官達成協議,從而結束了針對他的家暴案官司,但此案並未風平浪靜。週二(3月13日)舊金山市長李孟賢表示,那個協議只是了結了馬格林利與司法部門的事,市府這邊需要從職業倫理方面考慮,馬格林利是否能保留其縣警長的職位。有分析家認為,李孟賢是否能免去馬格林利的職位,還有一個漫長的拉鋸戰。

認罪將判三年緩刑

現年50歲的馬格林利週一與檢訴官達成協議,以承認非法拘禁輕罪指控為條件,換取地檢方面放棄對他的其餘三項起訴。舊金山高等法院審理馬格林尼的家暴案已有兩周,馬格林尼和妻子洛佩斯(Eliana Lopez)雖提出了一系列動議,但不斷敗訴。高等法院原定周一早上恢復審理審前動議,馬格林尼在辯護律師的陪同下,臨時在庭上改為承認一項非法拘禁罪名。馬格林尼原被控三項輕罪,包括家暴、勸阻證人及危害兒童。

這個認罪也是馬格林利於週日晚與檢控方達成的協議。這個協議還包括,馬格林尼除了將被判緩刑三年外,必須每周參加防家暴課程,為期一年,還要負擔100小時的社區服務及罰款600元。但馬格林尼尚未能與妻子及兒子重聚,禁制令仍然有效,必須等待家事法庭的裁決。

協議意味什麼?

對於馬格林利與檢訴官的這個協議,市公辦律師長賀大器評論說,“地檢長不再堅持對縣警長的家暴指控,但同時又要縣警長同意必須每周參加防家暴課程。”

在馬格林尼宣布認罪後,該案的主要起訴官阿吉拉爾(Elizabeth Aguilar-Tarchi)被問及正義是否得到聲張,阿吉拉爾回答說她相信得到了聲張。地檢處要強調,處罰的內容都清楚地寫在了協議中,同時地檢長賈斯康還要求馬格林尼直接向鄰居麥迪遜(Ivory Madison)道歉。

這三項家暴指控源於馬格林利的鄰居麥迪遜(Ivory Madison)1月4日向警方的舉報。麥迪遜說,去年12月31日夜,馬格林利與其洛佩斯發生爭執,之後在馬格林利洗澡時,洛佩斯來到麥迪遜的家,說馬格林利抓傷了她的手臂,要麥迪遜幫她把有傷痕的手臂攝製下來,稱以後如果馬格林利要奪走他們的孩子,這個就是有用的證據。

麥迪遜向警方提及了這個錄像,但拒絕交給警方,說是向洛佩斯承諾過不交給任何人。之後警方獲得了搜查令,在麥迪遜家搜到了這個錄像以及麥迪遜與洛佩斯通過短信的交流信息。

賈斯康發表聲明,強調他處理馬格林尼家暴案的重點是保護羅培茲和孩童,本案顯示他重視家庭暴力,他也相信透過認罪協議,規定馬格林尼參加防止家暴課程,對馬格林尼與他的家人都有好處。

李孟賢:要調查處理不姑息

舊金山市長李孟賢本週二上午出席不相關的活動時對記者表示,對於馬格林利認罪和認罪的內容,他和市律師長都感到突然,並對有關的市府憲章及有關法規還不清楚,他委託市律師長做一些研究。李孟賢表示,可能律師們覺得這個案子已經塵埃落定,但市府方面的職責是不一樣的。

根據市府憲章,市長有權以行為不當為由而令縣警長停職。但問題不僅是“非法拘禁”的定罪是否足夠罷免縣警長,同時還要有證據表明,這個行為是否符合市府憲章對行為不當的定義——低於對公務人員潛在要求的正派、善意和正確行為的標準。

李孟賢表示,必須按照法律的要求,來判定馬格林利的認罪是否能上升到行為不當的高度。他還表示,馬格林利以縣警長的位置,而承認犯有非法拘禁之罪,是非常令人不安的。

李孟賢稱,拘禁本應當是警長職責的一部分,就憑這一點,就有充分的理由來進行調查。他同時還透露,馬格林利在本週一認罪後,曾打電話與他聯繫,但他沒有接馬格林利的電話。他反复強調,需要幾天的時間讓市律師長做研究,並表示,在可能與馬格林利會面之前,他必須對他該做的事盡責,而且在會面之前必須做到胸有成竹。

市議會也面臨選擇

如果李孟賢要向罷免馬格林利的方向走,他可能將這些指控拿到市道德委員會上聽證,建議將處理方案交由市議會表決。馬格林利在當選縣警長之前曾經在市議會當了7年市議員,對他的免職需要11個議員中的9個同意。
政治評論家孟預言對馬格林利的罷免,將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馬格林利在市議會還有他的盟友。但李孟賢不會因此就放棄調查,如果證據確鑿,他必須對馬格林利提出行為不當的指控。

馬格林利在市議會的左翼派(Progressive)盟友市議員艾華樂﹙John Avalos﹚、坎帕斯﹙DavidCampos﹚和馬兆光在13日都表示,對馬格林利的認罪不發表評論。馬兆光說希望馬格林利能早日與家人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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