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寧:王立軍若被定性為「叛黨叛國」

楊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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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08日訊】 王立軍出事後,中共官方一直沒有給其定調,不過,據3月7日的香港英文媒體《南華早報》援引消息靈通人士說法,胡錦濤已經在日前的兩會高層內部會議上,給王立軍定調為「叛徒」,即「黨和國家的叛徒」。而重慶一定級別的官員6日也被告知,王立軍背叛了國家。

將王立軍定性為「叛黨叛國」,可謂性質極其嚴重。但以筆者之見,說其叛黨並沒有錯,因為王立軍手握中共黨內絕密資料投奔「狼子野心」的美國,讓美國政府瞭解了如此之多的中共內部齷齪之事,將中共陷入難以預料的危機中,確是讓中共高層惱怒至極,恨不得將其「千刀萬剮」。

但若說其叛國,筆者倒覺得這取決於從哪個角度看。如果中共將中國視為中共國,那麼說王立軍叛國也說得過去,不過這裡的叛國乃與叛黨同義;如果按中共公開所言,將中國視為人民的國家,那王立軍被扣上「叛國」的罪名倒有些冤枉。因為王立軍披露的無非是薄熙來貪腐、中共高層內鬥黑幕以及中共對異議人士實施的慘無人道的罪行,這些材料若公開,擊中的是薄熙來和中共的死穴,而根本沒有危及中國人民的利益,反而可以讓中國老百姓認清中共的面目,甚至也許能成為解體中共的一個切入點。

當然,在中共一黨治下的國家,中共若如此定性,任何人也無力將其改變。

根據中共刑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背叛國家罪」的規定: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第一百零九條「叛逃罪」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顯然,如果王立軍真以「叛黨叛國」罪被指控,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都是很有可能的;而在羈押期間的「喝涼水死」或「睡覺死」也不能完全排除。為何有這樣的可能呢?

因為中共對待「叛徒」一向是毫不心軟的,而且不管其背景如何。前車之鑒,並不遙遠。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中共最為有名的叛徒顧順章叛變後,毛澤東親自下令:危險叛徒格殺勿論。如果不殺,貽害我黨,後患無窮。為此,周恩來還親率中共特工,前往顧順章家,殺死了包括其妻子、岳父母、小姨子、小舅子以及周恩來的救命恩人斯勵等9人。

80年代,曾任國家安全局處長、現任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的哥哥俞強聲叛逃美國,將中共潛伏在美國情報界40年的間諜金無怠供出。中共高層相當震怒,派遣國安特工四處追殺俞強聲。在其逃到美國兩年後,俞強聲被中共特工殺死在南美某國。

1999年,曾在解放軍總後勤部軍械部任軍械部部長的劉連昆少將以及下屬邵正宗,因向台灣出賣情報,被軍事法庭秘密審判並處決。據悉,劉連昆秘密向台灣提供軍事情報達七年之久。1996年台海危機中,台灣領導人所說的「大陸演習導彈所發是空彈」的消息就是劉傳遞的,而這始讓中共覺察內部有間諜,劉才最終被抓獲。

同年,曾任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港澳辦主任、人大副委員長、中顧委常委的姬鵬飛的獨子,時任總參二部部長的姬勝德中將被捕,其最嚴重的罪名是:長期隱瞞、欺騙組織其配偶加入外國國籍的事實,隱瞞本人和社會上、香港、外國組織的不正當關係,並透露、洩露了軍方機密等。

中共高層最終決定擬判處其死刑,姬鵬飛聽說後,為子多方請命,未果後自殺身亡。由於姬鵬飛的死,姬勝德才被留下了性命。

如果說,上述背叛中共之人提供的情報並沒有危及中共統治的根基,就面臨死刑的懲罰的話,那麼,此番王立軍交給美國人的資料中有著足以顛覆中共政權的內幕,而且,從某種意義上而言,中共的命運一部份掌握在別人手中,王立軍的下場還能怎樣呢?

王立軍的結局若以「叛徒」的罪名塵埃落定,其背後盡人皆知的主使薄熙來的命運也是大為不妙。薄熙來不僅18大進入政治局常委希望渺茫,而且能否全身而退也不好說。因為若胡溫想徹底堵死薄熙來翻身的可能性,很可能以貪腐、甚至「謀反」等罪名勸其收手。至於薄熙來是否願意坐以待斃,是否與周永康聯手拚個魚死網破,是否會再爆驚天內幕,將是以後的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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