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律己:從王薄案與林彪案的異同點 看天滅中共的大勢所趨

嚴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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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01日訊】王薄案儘管事發有因,不同尋常,也不過是中共「強者為王、敗者為寇」內部鬥爭的常態,是其「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其樂無窮」的惡習使然,所不同的是,它從迫害法輪功的惡人間開始,連環爆炸,勢如破竹,呈現出天滅中共的大勢所趨。

一、與林彪案的共同點

1、誘因不同,末途同歸。林彪案源於「想當國家主席」,「國家主席」成為中共強加給林彪的原罪,這是不折不扣的強盜邏輯!想當初,毛內定劉為「接班人」,讓劉當「國家主席」;看今日,毛公開指定林為「接班人」,並破天荒的塞進所謂的「黨章」。按常理,林不「當國家主席」,「名不正,言不順」。林彪的可悲在於「錯把黨魁魔頭當人看」,以為毛可以遵照常理。王立軍也是如此,他以為薄熙來讓他當公安局長是「為人民服務」呢,所以當案涉薄家,理當義不容辭,而當薄熙來撤他職時,才看破紅旗,走為上計,背叛中共。也有消息說,王薄案是由於中央介入而引起的,筆者認為這是高估了中共,也不符合薄熙來對抗中央的後續。

2、背叛中共是必然的結局。中共是個「只能進不能退,只許阿諛奉承,不可暢所欲言」的邪教,入了中共,就像被邪靈附體,特別是它的高級幹部,根本就不能輕易走脫,因此就出現了林彪專機出逃,王立軍躲成都美領館這樣共同的結局。

二、與林彪案的不同點

1、王立軍、薄熙來都是雙手沾滿法輪功學員鮮血的劊子手,是「迫害法輪功國際追查組織」追查的元凶,將其繩之以法是遲早的事情;
2、王、薄最大的罪行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迫害佛法。他們上至周永康、江澤民,下至市縣、鄉鎮的「610」邪惡組織,徹底清算他們是「天滅中共」序幕的開始;
3、王薄案將觸發新一輪的「三退」大潮,越來越多的人將從中看清王立軍、薄熙來、周永康、江澤民到底是甚麼,他們為甚麼要迫害法輪功?從而拋棄中共,尋求神佛的佑護。

人算不如天算。王薄案對於胡溫來說,是人性良知的一個選擇機會,明智者,可以順勢拋棄、解體中共,還人民一個公道,為自己選擇一個光明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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