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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法院判Google廣告誤導

2012-04-03 11:45 中港台時間|05-17 13: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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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3日電)根據澳洲上訴法院今天裁定,全球網路搜尋引擎龍頭─Google公司將付費廣告納入搜尋結果的方式誤導澳洲消費者。

雪梨聯邦上訴法院推翻下級法院裁定Google無不當行為的判決,諭令Google擬定管理協定,以防重蹈覆轍。

澳洲競爭暨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在2007年指控Google搜尋結果中出現付費廣告連結,違反澳洲商業行為法(Trade Practices Act)。Google則表示,該公司一向以廣告應該使廣告主和使用者受益為指導原則。(譯者:中央社陳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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