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以為母親只是一位終年守著土地、守著家人的種田人家,後來慢慢發現她更像一位哲學家。母親,今年八十五歲,她不識字。
山腳下通往《善化堂》的一條小路,路燈的電線又被剪斷偷走了。入夜後一片漆黑,村民罵得要死。這是「最近」的第三起。之前,檳榔價格俏,一斤飆到四百元,幾乎家家被偷。反正警察也抓不到小偷。久了,村民習慣了,苦自苦,偷自偷,官自官。
鄰居海金嫂氣噴噴地說:一定是某某人的兒子幹的,這個短命鬼八成是沒有錢買毒品了。我娘說《無影無跡》的事,不可這樣講。
“男人怕被賴做賊,女人怕被賴闢腿”母親又補了這句話。“闢腿”是我用的字,她說的是“同契哥”。(注)
母親一直習慣舊的價值,她大概認為男人最大的罪過,莫大於偷東西;女人的罪過莫大於偷人。
我不忍提醒我的娘:這兩件事──男的盜女的嬌,都沒事了。更何況誣賴別人的事,立委和媒體善於“繪聲繪影”、國稅局長於“巧取豪奪”,通常都沒事。我希望我娘活得好,沒有告訴她很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