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9月22日訊】尊貴的袁純清書記:
我叫何後蒼,男,43歲,住陝西省丹鳳縣蔡川鎮蔡川村46號,身份證號:612523196908192351,聯繫電話:18903547329。
2011年3月我來到山西省晉中市坤源煤業山底煤礦打工,2012年4月27日,在煤礦從事井下作業時,煤礦違反操作規程,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放炮採煤,導致我身體多處嚴重受傷。事故發生後,被工友送往晉中市第一人民醫院接受治療,現在醫藥費因欠費7110.66元,醫院決定停止治療。目前,煤礦不再支付醫藥費,並且也不支付住院期間的工資,也不進行賠償。
鑒於上述情況,我的親屬,一位為共和國立過特等功一次、一等功一次的戰鬥英雄,他為我向單位請假,專門向晉中當地安檢、工會、信訪等部門反映情況,但沒有一個部門給我解決問題。
我舉目無親、走投無路,萬般無奈之下,我接觸不到您等高級領導,我不識字,我只能通過好心人的幫忙,通過網上的方式向您求助,我真切懇請政府為我主持公道,敦促煤礦首先解決治療問題,並且根據《工傷管理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做出合理合法的賠償。
此致
陝西礦工何後蒼
(責任編輯:鄭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