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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
【大紀元2012年09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小敏台灣高雄報導)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28日表示,衛生署101年9月6日公告「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9月20日起製造含牛肉或牛可食部位原料包裝食品,必須強制標示原產地(國),如果20日之前所製造牛肉或牛可食部位原料包裝食品,也鼓勵業者自主性標示。
所謂含牛肉或牛可食部位原料包裝食品,包括牛肉乾、牛肉速食麵、牛肉醬、冷凍牛肉丸或牛肉調理包等,須於食品外包裝黏貼標籤或打印等方式,標示牛肉或牛可食部位原料原產地(國)。
但食品內容物並非含真正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例如牛肉萃取物、牛肉香精、牛肉香料、牛肉粉、牛肉高湯塊、牛肉高湯粉、牛皮提煉的膠原蛋白膜衣、牛肉風味麵等,則不須標示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原產地(國)。此外,牛乳、牛乳粉、牛油或牛脂,也不須標示原料原產地(國)。
行政院南部中心強調,衛生署將持續加強邊境及市售牛肉產品稽查抽驗。各地方政府也將全面動員,針對包裝、散裝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三階段完成地毯式稽查。
行政院南部中心舉辦數場「聰明選購,食的安心」講座;講師指60公斤重成人,每天吃含萊克多巴胺10ppb牛排逾6公斤,相當6盎司牛排吃36客才會逾量,希望民眾安心食用。◇
(責任編輯:葉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