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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杨小敏台湾高雄报导)行政院南部联合服务中心28日表示,卫生署101年9月6日公告“有容器或包装之食品原产地标示相关规定”,9月20日起制造含牛肉或牛可食部位原料包装食品,必须强制标示原产地(国),如果20日之前所制造牛肉或牛可食部位原料包装食品,也鼓励业者自主性标示。
所谓含牛肉或牛可食部位原料包装食品,包括牛肉干、牛肉速食面、牛肉酱、冷冻牛肉丸或牛肉调理包等,须于食品外包装黏贴标签或打印等方式,标示牛肉或牛可食部位原料原产地(国)。
但食品内容物并非含真正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例如牛肉萃取物、牛肉香精、牛肉香料、牛肉粉、牛肉高汤块、牛肉高汤粉、牛皮提炼的胶原蛋白膜衣、牛肉风味面等,则不须标示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原产地(国)。此外,牛乳、牛乳粉、牛油或牛脂,也不须标示原料原产地(国)。
行政院南部中心强调,卫生署将持续加强边境及市售牛肉产品稽查抽验。各地方政府也将全面动员,针对包装、散装食品,及直接供应饮食场所,三阶段完成地毯式稽查。
行政院南部中心举办数场“聪明选购,食的安心”讲座;讲师指60公斤重成人,每天吃含莱克多巴胺10ppb牛排逾6公斤,相当6盎司牛排吃36客才会逾量,希望民众安心食用。◇
(责任编辑:叶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