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9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小敏臺灣高雄報導)高市府經濟發展局呼籲攤商欲投資夜市時應審慎評估,確定業者已申請並合法通過。經發局指出,近期有業者聲稱,位於前鎮區凱旋路的「布魯樂谷」遊樂園舊址將設「凱旋夜市」,並插滿「凱旋觀光夜市招商」旗幟,期吸引攤商進駐。
據知,到目前為止,業者尚未向市府提出申請登記作為觀光夜市使用;經發局特別提醒攤商朋友,投資時要審慎評估,暫勿輕易繳交租金或保證金等費用,同時呼籲業者勿散播已向高市府申請合法觀光夜市登記等不實消息。
「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經高雄市議會三讀審議通過,已送請行政院核定中,將於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實施。
經濟發展局表示,自然人、法人或團體倘有意經營攤販臨時集中場(夜市),需俟「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經行政院核定,本府公告施行後,依該自治條例規定,覓妥本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或非都市土地甲、乙、丙種建築用地,檢附土地使用權利證明文件及設置計畫書,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主管機關將會同相關機關組成審查小組,依據設置計畫書及考量對周遭交通、環境、治安影響等因素加以審查決定,取得核准設立後始能合法營業。◇
(責任編輯:葉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