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0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紐省交通廳女廳長貝麗吉克蓮(Gladys Berejiklian)被指誤導議會,把50萬澳元政府合同給予了前同事所開的公司。
據澳新社消息,工黨議員弗利(Luke Foley)要求紐省政府對去年將合同授予顧問公司Conrad Capital一事進行調查。該公司總裁希摩斯(Jack Simos)以前曾與曾貝麗吉克蓮一起在前紐省財政廳長科林斯(Peter Collins)手下任職共事。
弗利說,上個月紐省政府預算小組會議上,他曾向貝麗吉克蓮質疑這筆「利潤豐厚的合同」之事,但是貝麗吉克蓮否認她與此事有任何關聯,說都是她手下的部門一手操辦的。
然而弗利發現,文件顯示,希摩斯在其公司被任命為總裁,而且是在該公司註冊繳納消費稅之前,其實貝麗吉克蓮的辦公室是幕後推手。弗利說,貝麗吉克蓮沒有透露她的辦公室在希摩斯獲得其公司任命一事上扮演的角色,是誤導了省議會。
希摩斯的公司最初被給予了三個月的工作,每月1萬澳元,這意味著他們不必去市場上做報價。接下來該公司又被給予了價值29萬澳元的工作,依據是他們有前面三個月的工作經驗。弗利說,這個公司總共獲得了48.5萬澳元的報酬。
弗利週二(1日)說:「我認為這不僅是誰獲得合同的問題,還是廳長是否對議會負責的問題。今天我呼籲省長奧法雷爾(Barry O’Farrell)調查這起非同尋常的合同事宜,這筆合同的承接商不是經公共服務部門的審議,而是由廳長自己的內部辦公室定的。」
(責任編輯:瑞木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