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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薪資所得分開計稅 台立委歧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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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6日電)民進黨籍立委許添財今天說,非薪資所得分開計稅使包租公也能節稅。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說,修法使稅制公平非為富人節稅。

民國101年1月20日大法官解釋指出,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算稅額,比起單獨計算稅額要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相關規定最遲將在103年1月20日失去效力。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午討論朝野立委及財政部配合大法官解釋提出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民進黨籍立委許添財說,雖然大法官解釋宣告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併計違反公平原則,但若修法使利息收入、股利、租金收入等得以分開報稅,使包租公、股市大戶可節稅,這樣反而違反憲法公平精神。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許忠信則舉鴻海董事長郭台銘為例,他表示,郭台銘財產很多,需要用較高稅率報稅,但與妻子結婚後,若將部分財產轉移到妻子名下,兩人分開報稅,可分別採較低稅率報稅,達到減稅效果。

許忠信說,修法應該讓分開計稅的項目由「薪資所得」擴大至「執行業務所得」,其他所得仍應合併申報,否則將替非薪資所得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家庭大開避稅之門。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說,民國70幾年,政府就修法讓薪資階級夫妻可以分開計算、合併申報,為什麼主要收入來源非薪資所得的家庭不行?大法官釋憲是為了落實稅負制度公平,況且並非所有薪資階級都是小市民、非薪資所得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人就是富人。

盧秀燕舉網路達人朱學恒為例,她說,朱學恒不是受薪階級,他的收入來源都是非薪資所得。像他這樣的人,過去都強制必須合併計算申報。但有些非受薪階級、自由工作者,因為沒有穩定工作來源,生活可能更辛苦,這些人不應該因為結婚受到變相的懲罰稅。

盧秀燕表示,修法是為了落實不同行業別之間擁有公平的稅賦申報制度、計算方式,跟財富、稅率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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