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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薪资所得分开计税 台立委歧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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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16日电)民进党籍立委许添财今天说,非薪资所得分开计税使包租公也能节税。国民党籍立委卢秀燕说,修法使税制公平非为富人节税。

民国101年1月20日大法官解释指出,夫妻非薪资所得合并计算税额,比起单独计算税额要多,违反宪法平等原则。相关规定最迟将在103年1月20日失去效力。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上午讨论朝野立委及财政部配合大法官解释提出的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民进党籍立委许添财说,虽然大法官解释宣告夫妻非薪资所得强制并计违反公平原则,但若修法使利息收入、股利、租金收入等得以分开报税,使包租公、股市大户可节税,这样反而违反宪法公平精神。

台湾团结联盟籍立委许忠信则举鸿海董事长郭台铭为例,他表示,郭台铭财产很多,需要用较高税率报税,但与妻子结婚后,若将部分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两人分开报税,可分别采较低税率报税,达到减税效果。

许忠信说,修法应该让分开计税的项目由“薪资所得”扩大至“执行业务所得”,其他所得仍应合并申报,否则将替非薪资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大开避税之门。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卢秀燕说,民国70几年,政府就修法让薪资阶级夫妻可以分开计算、合并申报,为什么主要收入来源非薪资所得的家庭不行?大法官释宪是为了落实税负制度公平,况且并非所有薪资阶级都是小市民、非薪资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就是富人。

卢秀燕举网路达人朱学恒为例,她说,朱学恒不是受薪阶级,他的收入来源都是非薪资所得。像他这样的人,过去都强制必须合并计算申报。但有些非受薪阶级、自由工作者,因为没有稳定工作来源,生活可能更辛苦,这些人不应该因为结婚受到变相的惩罚税。

卢秀燕表示,修法是为了落实不同行业别之间拥有公平的税赋申报制度、计算方式,跟财富、税率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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