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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提醒海外有資產者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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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29日訊】(紐約訊)5月23日,國稅局發佈提示,提醒在2012年有海外工作或生活經歷的公民和居民(包括雙重國籍者),他們可能需要在2013年報稅並盡納稅義務。

美國法律規定,美國公民和居民的全球收入都要納稅,包括來自海外信託、海外銀行賬戶和證券賬戶的收入,通常情況下,納稅人需要提交利息和正常紅利表(Schedule B),還有一些納稅人可能需要提交8938表(海外金融資產報表)。國稅局稱,如果你是美國公民或居民,不管你住在美國還是國外,在報收入、資產和交稅上是一樣的,你在全球的收入都要繳美國的收入稅,不論住處。不過,如果你是在海外居住的公民或居民,可以獲得自動的兩個月延期,交稅的最後期限是6月17日,如果在6月17日之前仍然不能提交,可以填4868表申請繼續延期到10月15日。

1040表的Schedule B表中的第三部份,會問納稅人關於海外賬戶的問題,包括銀行賬戶、證券賬戶等,如果納稅人是美國公民,則需要進一步說明每一個賬戶所在的位置。而且,如果海外賬戶在2012年中餘額持續超過1萬美元,納稅人還需要向財政部提交TD F 90-22.1表格,這一表格不是用於納稅,但需要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提交財政部,納稅人可以提交紙質表格,也可以在線填表 。

如果調整後的收入在5.7萬美元以下,身處海外的納稅人可以通過國稅局的免費報稅軟件報稅,如果調整後收入高於5.7萬美元,則要使用國稅局電子報稅系統。◇

(責任編輯:鐘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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