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5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一對悉尼夫婦在紐省高等法院狀告女影星托尼•科利特(Toni Collette)悔約未購買他們的房產。週五(31日)法庭宣判賣主獲勝,科利特須賠償81.5萬澳元。
據澳新社消息,2011年9月,著名影星科利特及其音樂家丈夫加拉法西(Dave Galafassi)同意以635萬澳元的價格購買尼克•凱利(Nick Kelly)和蘇珊•凱利(Susan Kelly)夫婦的位於悉尼帕丁頓(Paddington)區的房產,但是在2011年12月30日,該房產應該過戶成交之際,科利特卻反悔了,稱手頭沒有錢。
凱利夫婦後來以550萬澳元的價格出售了該房產。他們把科利特夫婦告上法庭,要求他們賠償85萬澳元的差價損失,外加4.3萬澳元的土地稅和再次出售的手續費、利息等費用。
科利特夫婦拒絕接受凱利夫婦提出的賠償數字,稱他們當時沒有做「合理的努力」以獲得最佳的價格,比如公開拍賣或舉行合適的營銷活動。
週五,法官溫德爾(William Windeyer)說他認為凱利夫婦「做了合理的努力減少她的損失,經過適當的努力後使房產以後來的成交價售出。」溫德爾判決科利特夫婦支付賠償金81.5萬澳元。宣判時當事雙方都不在場。
托尼•科利特1972年在悉尼黑鎮(Blacktown)出生,是曾獲奧斯卡提名的澳洲女影星。她著名的代表作有1999年的《第六感》(The Sixth Sense)、和2006年的《陽光小美女》(Little Miss Sunshine)。
(責任編輯: 堯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