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鄭州金水區蒼蠅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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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26日訊】鑒於筆者人權盡失現狀,侵犯人權的鄭州金水蒼蠅榜今日公佈!在「中國冤民檔案館」正常運營後,將陸續排出各地蒼蠅榜,為中央反腐敗打基礎!

一號:孟慶剛,男,40歲左右,鄭州公安分局金水第二分局法制科副主任。上榜理由:拒絕依法辦案且恐嚇當事人!事實與理由:該蒼蠅曾經多次揚言「劉紅霞,你再到北京就再勞教你三年」,雖然他不是「劉紅霞多案」中的辦案人。相關辦案人也放出「不管你舉甚麼證,我們都不會給你立案」等荒謬言論,但他們不是監督者。而一號蒼蠅孟慶剛作為監督者不僅不執法還多次多場所恐嚇,恐嚇完還當外人面拒不承認。此表裡不一、兩面三刀之畜生混跡於體制內綁架了一點小權力就囂張跋扈,乃蒼蠅之首選!

二號蒼蠅:李春強,男,50歲左右,金水區法院民一庭庭長。上榜理由:笑面虎。事實與理由:其實作為筆者由於長期與此人打交道,本不想把他列為蒼蠅,但他的確是。筆者案大部份經其手,出現問題多多。經濟糾紛案中,金水法院民一庭篡改庭審筆錄、故意不調取證據、刻意扭曲事實判決造成冤假錯案;分家析產案中(筆者在勞教所訴權沒有保障下卻強制在勞教所走三個民事程序),在筆者一年勞教費只有72元情況下居然讓筆者繳納數萬元訴訟費;離婚案中,筆者多次打電話、發短信告知該人要及時通知筆者,而民一庭卻刻意背者本人假地址、假通知入卷,由於公安對筆者反應數起刑事案件在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情況下刻意不立案,其離婚不通知筆者造成筆者民事根本無法追究。雖然此人面相和善經常對弱勢者施以小恩小惠,但次次處事狠毒而且不留弱勢者活路,是筆者案件中公權力搶劫的關鍵人物。這種人,經常實施偽裝,貌似好人,其實最為惡毒,防不勝防!

三號蒼蠅:周艷紅,女,40多,東風路街道辦事處信訪辦主任。上榜理由:落井下石。事實與理由:人傳此人淫蕩,但作為離婚者尋找對象可以理解,但要以淫蕩謀取、穩定官位,與妓女何異?本來其自稱與筆者老鄉,但處理事情上見不得半分老鄉情誼,反而處處違法滅絕人性。筆者的村民福利一事處理意見書在她手裡總是超期發放,不是超一年就是超二年,而且還恬不知恥地在卷宗中稱通知筆者,事實是筆者攜朋友和家人多次索要無果!筆者的村民福利早已股份制,她控制處理意見書的發放權卻拒絕依法給筆者,為的是斷絕筆者的生活來源。在筆者工作因為勞教喪失後,經常北京、鄭州、南陽三地奔波上訪費用成了問題,而其行為斷絕了筆者的活路,所以她上榜金水三號蒼蠅當之無愧!

四號蒼蠅:李軍彥,男,50多歲,金水區政法委副書記。上榜理由:殘忍無道。事實與理由:筆者多次到金水區政法委要求見金水區政法委書記,均遭到拒絕。筆者長期認為是金水區政法委第一書記的問題,後來才知道應該是他主管筆者這一塊。筆者案件上訪萬次,中央應該無數次轉函回來,而且筆者在人權盡失的情況下從2007年以來無數次找過政法委,此人長期以來漠視,消極盡職乃萬惡之源。而且筆者無吃、無住、無穿、一無所有負債數千萬此現狀乃金水強權暴政所致,此人不僅漠視還說風涼話,稱「我閨女要像你這樣,我×××」。筆者想說,「你李軍彥如果有閨女,是我劉紅霞之處境,如果你不是金水區政法委書記而是普通百姓,早崩潰了,你閨女實際的本領可能連我劉紅霞的腳趾頭都不如。」此滅絕人性、殘忍無道之人本應列為一號蒼蠅,但鑒於筆者對其罪惡知之甚少,需要繼續落實情況補充後重新排位!

望金水區官民繼續發掘,把金水區蒼蠅全挖出來供「中國冤民檔案館」備案,供中央反腐敗所用。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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