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不死曾成傑被殺 網絡沸騰民意洶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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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15日訊】7月8日,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一審判處中共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時隔3日,原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曾成傑因涉嫌集資,而被中共當局密謀處決,臨刑也沒有讓家屬見上一面。

中共所謂的法律對官民的不同對待,激起網絡巨大反響。微博微話題上百萬民眾關注此事,呼聲震天,高喊:要麼廢除死刑,要麼廢除死緩,對中共法院的如此判決表示強烈的不滿。

民意洶湧

部落的遠方:《劉志軍和曾成傑:官民有別》劉志軍和曾成傑,一個不判死刑,預示著今後所有官員貪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都不會死;一個立即執行,預告著凡是平民被政治化經濟犯罪則必須死。一個關押期間親屬可以和睦交談;一個執行死刑都不通知家屬連屍體沒見到就被火化了,一個若干年保外就醫,一個燒成了孤魂野鬼……

華夏明信片:不要跟我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個貪官叫劉志軍貪污受賄,百億被判死緩。企業家曾成傑民間集資8.3億被執行死刑。連他女兒最後一面也沒有見到。就因為曾成傑不是黨員?這是不是告訴大家:身份貴賤決定你清白與否,中國到底怎麼了?在法律面前還有平等嗎?

徐安安:大眾對曾成傑之死的震撼觀感,並非僅僅出於死刑執行的程序封鎖以及暗箱操作,而是源於這一樁死刑案例的邏輯。原來,政權為了斷尾,可以殺人,可以殺死一度利用過的、稱之為合作夥伴的商人以突圍。即使以最嚴格的標準來衡量,這也夠得上是政治謀殺。

徐安安:中產階級及富豪階層曾一度自誇,以為政商協作可以提供庇護所。但曾成傑之死足以擊潰這種自欺欺人的說法,企業家們首鼠兩端的做派不僅不安全,還可能成為他們的噩夢。如果說曾成傑之死有甚麼警示,企業家們當首先戰慄而逃。

何兵:號角!曾成傑遭遇和秘密處死,吹響了企業家移民和轉移資本的號角。不信等著瞧,蠢貨們。

茅于軾:企業家曾成傑被執行死刑引起業界巨大反響。在廢除死刑之前政府有權殺自己的老百姓。但是必須出於公心,因此要向公眾公佈案情充分說明理由。絕不可偷偷摸摸遮遮掩掩,連家屬都不通知。說是犯人不願見家屬,所以沒有通知家人。這句話死無對證。犯人有沒有遺言已不可知。更何況非法集資罪的條文有嚴重缺陷。

李開復:決不放棄見親屬最後一面!我是李開復。如果有一日,我被判死刑,當法官告知有權會見親屬時,我保證我絕對會要求會見親屬。若被處決後,法院宣佈我未提出此要求,必然是謊言。轉發本微博並做出你的承諾,以防失去最後見親人的機會。

葉匡政:曾成傑案就是新版的「打土豪」,過去「打土豪分田地」,老百姓還能得點好處,如今「打土豪」的收益,早被權貴們悄悄瓜分了。這也是急於悄悄處死曾成傑的原因。他們越這麼做,越表明背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如今一些地方官員通過介入企業糾紛,借司法權掠奪民間財富,已成為一種悄悄流行起來的貪腐方式。

幽壹:從當初的打土豪,到前兩年的重慶黑打,再到現在的曾成傑案,其實都是一樣的方式:羅織罪名,以所謂合法的手續,掠奪民營企業家的巨額財產。

彭園:暴力搶掠的基因寫在骨頭裡了!將曾成傑40億資產賤賣充抵7億集資欠債,吳英案如出一轍。薄王重慶拿沒背景民營企業家當肥豬殺,人剛抓偵審未展,即急不可奈查抄入庫。當年進城,上海資本家被以公私合營名義逼納獻捐,不從者以查到民國初年偷漏稅課以破產十次的重罰,陳毅每天笑問多了幾個跳樓空降兵?

二黑媳婦:法律工作者這時不出來說句公道話,那你就是曾成傑下場!假定曾成傑未提見親屬,法院也該問問他親屬想見他嗎?從最基本的人道出發,槍斃前應該讓家屬見上一面,給親人有個交代。執行死刑後,遺體應交給家屬處理。隱瞞家屬匆忙火化,有甚麼見不得人的秘密?

大美江南:一個社會,最令人絕望的是,不僅生存的尊嚴求之不得,即便死的尊嚴都無處保障。比如曾成傑案,父親被倉促執行死刑,女兒要向法院道歉;罪犯庭審中依法為自己辯護,女兒要向法院言謝;骨灰髮還親人,女兒要向法院求情。

新京報:剝奪「刑前會見權」有悖法律人倫。長沙中院出爾反爾,讓人心寒。即便曾成傑本身的死刑判決,是刑罰相當的公正判決,但在死刑執行過程中,行刑法院拒不依法通知家屬在前,不懂法律、乃至強詞奪理、自相矛盾的辯解在後,既突破了人倫底線,也顯示司法者本身對法律的輕視。

熊劍鋒:曾成傑執行死刑不通知家屬,想起鄧飛的這篇報導 《大陸死刑犯器官捐獻調查》,文中寫道:「此外,一些地方法院處決犯人,往往以安全執行為由,拒絕事先通知家屬行刑日期。如此,死囚若被處決,家屬不可能馬上收屍,其屍體便無人收殮。「按照《暫行規定》,這類死刑犯的器官就在可用之列。」

夫子-戇:都在議論曾被執行死刑的事,從未為人權抗爭過的官媒都參與其中;其實在天朝,人人都可能成為曾成傑,因基本的人權與私產根本無法保障;此事算體制內曝出的醜聞,完全可以視作狗咬狗;我們為曾吶喊的同時,一定要警惕體制輿論的欺騙習慣;不是某一個院長能剝奪他人的生命,吃人的永遠是那頭叫利維坦的怪獸。

王江松-PHILOSOPHY:柳傳志關於企業家在商言商不問政治的話音剛落,曾成傑之死就給了他一記響亮的耳光。在極權宰制下的市場經濟中,企業家不僅僅是投資者和經營者,而且還是權力的諂媚者、變現者、分贓者、勞工與社會的損害者以及在關鍵時候拋出來平息民憤的替罪者。一些人的死是整個階層獻給權力的贖金、投名狀和通行證。

小斯在廣州:劉志軍律師自己都不用請,國家給指定一個法律援助律師,就免死;曾成傑自己花錢請了律師,律師也做了很多努力,仍被判死,死前家屬都見不到。至於劉等高管就審可以穿便服,而曾等必定是囚服,都是小細節。可見,大官真是官,畢竟曾是同僚;富商再富,還是草民!

袁莉wsj:兩個階級:統治者和被統治者。

附錄:曾成傑之女微博內容

7月15日1時07分,曾成傑之女:曾成傑的辯護律師王少光對#湖南省高院答覆和人民法院報官方微博#的答覆:政府將曾成傑的三館資產低價變賣給自己的獨資公司,隱匿能夠證明三館公司可以還債的評估報告,把政府打壓融資行為引起的後果全算在曾成傑頭上,為了殺人滅口,竟然無恥到無視已經在卷的鐵證而隨意定案!

7月13日15時40分,曾成傑之女:天問!1.我父親曾成傑被捕三個月後,法院還未立案,他的三館公司資產就被湘西政府拍賣,這合法嗎?! 2.兩審法院都未出具三館公司的資產評估,就以集資詐騙判處我父親死刑,這合理嗎?! 3.父親於昨日上午被執行槍決,到現在都沒有官方通知,連最後一面都沒見到,剝奪臨終告別權,這合情嗎?!

7月13日10時42分,曾成傑之女:昨夜一宿未眠,躺在床上幻想是我聽錯了傳聞,今天一大早趕到法院,看到了執行死刑的佈告。爸爸真的被殺了,我和哥哥腦子一片空白,為甚麼不通知我們,哪怕讓我們看一眼遺體也成,為甚麼?法院保安說,可能週一才會通知我們領骨灰,而我的手中彷彿還留有爸爸拉我手時的溫度。爸爸!!!

7月12日22時04分:曾成傑之女:噩耗傳來,今天上午我爸爸已經被執行死刑了,注射死亡。我們連他的最後一面也沒見到!一句遺言也沒有!現在政府都沒通知我們!沒想到他們動手這麼快!我父親是冤死的!我們一定會為他翻案!謝謝大家一直以來的關注,謝謝大家!——-曾珊泣血

(責任編輯:金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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