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寧】劉志軍被判死緩 官員能不百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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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08日訊】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宣判,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從以往的案例看,這顯然還是個政治博弈後的決定,絕非依法判案,這同時也意味著,劉志軍死不了了。

看到這個判決結果,我笑了,周圍的朋友笑了,網友們也笑了,因為這樣的結果一點也不出乎人們的預料。畢竟早在庭審時,公訴方的手下留情就已顯露出了蛛絲馬跡。此番儘管法院判決書中不得不承認劉志軍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損失」,論罪當死,但還是因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主動交待辦案機關未掌握的部份受賄事實」,「受賄犯罪的贓款大部份已被追回」,其有「認罪悔罪」表現,所以被免除一死。

劉志軍這一判決,讓大大小小落馬的沒落馬的官員百感交集。這其中有感慨、有欣喜,也有哀歎。

官員們感慨是因為與劉志軍的貪污數額級別相比,原廣西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與原重慶市公安局局長文強實在是死的冤。公訴機關起訴劉志軍有價值超過8億元的374套房產,受賄6千多萬元,而坊間傳其貪污受賄遠不止這些,除房產外,數額就高達8億元。而2003年被處決的成克傑被指控夥同情婦受賄4,109萬多元,2010年被處決的文強則被控貪污1000萬。

成克傑與文強之所以沒有劉志軍幸運,是因為有人要他們速死,而有人則要留下劉的性命。據悉,當年成克傑得罪了江澤民,文強得罪了薄熙來,所以他們必須死;而劉志軍背後是以江澤民為代表的貪腐集團,劉死對他們不利,劉活,才證明他們的權勢猶存。

官員們、特別是那些隱藏在劉志軍幕後的那些高官們,是暗中竊喜。別看那反腐的旗幟揚的多高,別看那「老虎」、「蒼蠅」拍的多熱鬧,在雙方的博弈下,最終還是動不了「個大的」。別看劉志軍貪污這麼多,只要「如實交代」,只要貌似「認罪悔罪」,還不是保下了身家性命?不必說甚麼依法治國,法律在權力的交易下不過就是個擺設。劉志軍如此,待審的薄熙來還能怎樣?

還有一部份曾經抱有一線希望的官員惟有哀歎:中共玩完矣,徹底沒戲。曾幾何時,新任中共領導人發出豪語:「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可劉志軍一案讓人們看到的是:權力依然大於法律,權力依舊在籠子的外邊,權力依舊在左右生死大權。

事實上,官員們如何百感交集,老百姓們並不在意,但劉志軍案不管出於何種原因,如此判決,不僅使中共新當政者失去了民心,讓更多人明白所有的說辭不過是換湯不換藥;而且也失去了黨內外的部份支持者,從而使自己也在某種程度上陷入了被動。如果未來即將開審的薄熙來案走過場後還是這個結果,那中共新當政者希冀有所作為的夢想離破碎的日子注定為期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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