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家偉:文革陰風起,「棍帽」又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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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17日訊】而今稍上了點年紀的人,應該都還記得。在那所謂「史無前例」的「大革文化命」的年代。中國大陸流行一個最「時尚」的口號便是「狠抓意識形態領域裡的階級鬥爭」,外加還要實現「在意識形態領域裡無產階級對資產階級的全面專政」。也就是在這個禍國殃民的口號下,神州大地,因言論、文字獲罪的人比比皆是。一時冤獄遍於國中,蒼生命如倒懸。以至在毛澤東死後,好幾年的時間裡,「糾正冤假錯案」,推倒誣衊不實之詞,成了全國各地法院的一項重點工作。雖然這項工作 受到各地重新上臺的「走資派」權勢者的強力干擾,不少冤案至今仍未得到昭雪而不了了之。但由此而被暴露出來的各種思想、言論、文字「罪」都是極其荒唐,極其駭人聽聞的。這種「中國特色」,甚至讓「老大哥」前蘇聯亦相形見絀。恐怕只有「小兄弟」北韓可以與之媲「美」。

這樣一個連鄧小平都承認為「十年浩劫」的國家、民族之巨大災難,也不過才過去三十多年。當年死難者的後代心靈上之傷痕還遠未平復。如筆者這樣當年的受害者,在全國至少也還有數以十萬計以上。誠如古語所云「殷鑑不遠」。但不幸的是,當今中國一些身居高位的諸公,卻似乎是「好了傷疤忘了痛」。甚至也許他們根本就沒有「傷疤」,因從未識得「痛」滋味,於是竟把那一套曾給中國廣大民眾帶來過巨大災難的歪理邪說又翻了出來。他們再次樹起了一面「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的大旗。要「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又要人們「原原本本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特別是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以上這些假、大、空話如果只是掛在嘴上講一通,倒也完全可以當作「河漢之言」的耳旁風一笑了之。然而事情並非如此簡單。據8月19日《紐約時報》記者巴克萊在一長篇報導中透露:中共高層最近已向全黨發出警告:如果黨不能消除中國社會中所謂的「七股反動潮流」,權力就會從他們的掌控中失去。而這個所謂的「七股反動潮流」,第一個危險就是「西方憲政民主」;其他還包括倡導人權的「普世價值」,媒體的獨立性和公民社會,親市場的「新自由主義」以及對中共歷次政冶運動給民眾造成的巨大痛苦的所謂「虛無主義」式的批評。

至此人們不難發現,這與毛澤東年代所謂「狠抓意識形態領域裡的階級鬥爭」,文革中的「反修、防修」,實行所謂「無產階級專政權下繼續革命」、「對資產 階級的全面專政」、「堅決鎮壓國內、外階級敵人復辟活動」……這些曾經攪亂了整個中國的歪理邪說,並造成巨大破壞和千百萬無辜者死亡的、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政治運動不是如出一轍,又捲土重來了嗎?實在不能不令人觸目驚心!

特別可笑的是,竟然將大陸人民要求貫徹實施中共自已制定的憲法,要求依法實行民主憲政也定為「七股反動潮流」之首!講這種話的人豈不是公然要淩駕於憲法之上,成為當今的秦始皇嗎?世界上從來就沒有什麼「西方憲政民主」或「東方憲政民主」,而只有民主與獨裁之別,憲政與專制之分。中國要麼就依法行憲實施憲政,要麼就搞毛澤東無法無天的「專政」,二者必居其一。然而就在習總履新伊始的2012年12月4日,北京各界在人民大會堂集會,「隆重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的會上,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先生在大會上發表講話。明確宣示:「憲法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並且發出號召「我們要更加自覺地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

習近平先生在這裡講的就是普世公認的憲政精神。這一點上「東方」與「西方」都是如此。當前中國先進的知識份子和一切要求依法治國的民眾,要求中共的就是要它與民眾一道遵守憲法的精神,執行憲法的條文。這就是實施憲政。換言之,民眾要守法,中共也要守法。民眾不能違法,中共也不可淩駕於憲法之上,侵害公民的諸如言論、新聞、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自由。更不可違法侵害公民的人身權利,例如未經司法程式,便剝奪公民人身自由送去所謂「勞動教養」實則非法監禁。以及斷章取義、隨意羅織,以所謂「煽動顛覆政府」,「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一類巧立名目的莫須有罪名,對公民大搞以言定罪,以文字定罪。甚至公民響應習總書記反貪、反腐的號召,網上揭露官員的腐敗惡行,要求官員公示財產,也被定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之類的罪名,加以拘留甚至逮捕。當局如此亂作為,當然不是「西方憲政」,但確是極具中國特色的「東方專政」!也是不折不扣的極權專制的反動潮流又在中國興起。

正是在這股極權專制的反動潮流肆虐下,所以普世價值,公民社會,倡導和尊重人權都統統成了禁區,成了「反動潮流」。如此則莫非要接受「君權天授」的 「帝王價值觀」?甘作「臣民社會」中的奴才、奴隸,不能要人權,只能要求享有動物權?這才不「反動」而是「進步潮流」嗎?所以接下來甚至對中共在大陸建立 政權後,在其發動的歷次政治運動中,給民眾帶來的各種惡果與傷害,也一律不許人講。誰敢講,就成了什麼「虛無主義」式的批評,這完全是牛頭不對馬嘴的瞎說。所謂「虛無主義」本是一種哲學觀點,它認為世界與人類的存在沒有意義,從而否定社會的真相與存在的價值。當今中國進步的知識份子與追求社會進步的民 眾,之所以要否定當年毛澤東發動的諸如「反右」、大躍進、「四清」、「文革」等一系列違背社會發展規律,甚至違反常識,玩弄帝王權術,愚弄中國民眾,無端煽動仇恨,最後陷中國於混亂、黑暗與極端窮困,甚至餓死幾千萬人,人相鬥,人相殘,乃至人相食的悲慘境地。批判毛澤東暴政年代的這些罪惡,恰恰是要喚醒人類的良知,揭示歷史與社會的真相,肯定人類社會正確的價值。這哪裡是什麼「虛無主義」?而毛澤東暴政的上述倒行逆施,才是否定中國的民族、歷史、文化、道德的極端的虛無主義。當局如此顛倒是非,完全是指鹿為馬的笑話。

因此所謂的狠抓「意識形態工作」,什麼消除「七股反動潮流」,說白了就是當今的權貴特殊利益集團,在壟斷了全中國95%以上財富以後,為了保住他們的 既得利益,於是更要由他們來壟斷十三億民眾100%的話語權。也就是只准他們信口雌黃,不許百姓開口說話。所謂「防民之口勝於防川」,就是他們的信條。因而百姓開口說話便動輒得咎,就成了「反動潮流」。然而當今的中國,已不是黨中央一言就可定乾坤,《人民日報》發篇社論,十三億人就只能照抄照辦的年代了。特別是近年來興起的網絡、微博、臉書、微信等現代化的輿論表達技術,構或了千千萬萬個民眾可以不經「真理部」審查就可發表意見的「平臺」。更讓黨媒體、官媒體欲獨霸天下話語權而變得越來越不可能了。尤其是近年來網上微博反腐,揭露貪官惡行,更是異軍突起。諸如「表哥」、「表叔」(戴名錶的貪官)紛紛被微博一擊致命;而「房姐」、「房叔」(曝貪官及家屬擁有多套房產)更紛紛落馬。不能不使貪官汙吏心驚膽顫。他們自然視網絡、微博為其不共戴天的敵人。

正是在這樣的形勢下,所以狠抓「意識形態工作」,便首先拿互聯網和微博來「開刀」。但明眼人都不難發現,這種「開刀」的伎倆,不但明顯的小題大作,且強詞奪理,一看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抓住個別現象,以偏概全,攻其一點,不及其餘。借「闢謠、查謠」之名,意在全面封殺、打壓網上言論。特別是反腐揭貪的言論。對此,他們當然不好明說。於是便借題發揮以「殺雞儆猴」。請看最近被北京「央視」大炒特炒的所謂「秦火火(本名秦志暉)詆毀雷鋒形象」案,又是刑拘,又是口誅筆伐。好像別人犯下了什麼「大罪」似的,完全是小題大做。據「央視」稱:今年4月份,一則資訊被網名「秦火火」的人發佈在互聯網上並迅速傳播。該資訊稱「雷鋒1959年為自己添置的皮夾克、毛料褲、黑皮鞋等全套高檔行頭,皮夾克、毛料褲、皮鞋加起來當時在90元左右,而當時雷鋒一個月才六塊錢。」這算個什麼不得了的「信息」?不過就是議論了一個已死去了幾十年的人,完全是小事一樁。而且人家說的也不是無中生有。幾年前「團中央」機關報《中國青年報》刊出的雷鋒照片中,雷鋒腕上戴著手錶,身上皮夾克。你總不能說團中央機關報在造雷鋒的「謠」吧。當時就招來人們指指點點,說雷鋒很「酷」,打扮得漂亮嘛!但人們也開始質疑,當時一隻手錶,就是國產的也是好幾十元;皮夾克則幾十至百多元不等。—個當兵的一月津貼才6元。還宣傳他每月不是捐款支援災區,就是匿名寄錢支援家有困難的戰友。這個賬誰都會算的,決非「哥德巴赫猜想」那麼難解,用不著去請教陳景潤。現在他們刑拘了「秦火火」(秦志暉),就說當時雷鋒的皮夾克買的是「便宜貨」。眾所周知,雷鋒那個年代,中國普遍都是商品緊缺,供不應求。拿著錢也買不到東西,還要各種供應票證。根本就沒有什麼促銷、打折的「便宜貨」。況且雷鋒死了幾十年了,你怎麼知道那是打折的「便宜貨」?而且再便宜,當時一件皮夾克也得四、五十元。這和電影上宣傳的雷鋒襪子破 了也要補起再穿,那種節省的形象。實在落差太大!人家質疑一下,能算什麼「詆毀」?而且雷鋒不是聖人,不是神,哪條法律規定的不許議論他?一位美聯社記者就曾質疑說:「在那個年代,為什麼雷鋒這樣一位在當時再普通不過的士兵,每次做好事的瞬間,身邊總有一名攝影師碰巧在場,並拍攝下來呢?」。要知道當時不但沒有「數碼相機」,手機這類便捷的拍照工具。攝影工具在當時中國大陸十分稀缺,一般只用於重大會議和首長的活動。一個普通士兵會經常有攝影工具伺候,為其留下「光輝的瞬間」,只能是神話。所以毛年代把雷鋒抬到「嚇人的高度」(魯迅語)的宣傳,今天根本就沒有什麼人還相信了。據大陸《揚子晚報》報導:2013年3月5日是中國的「學雷鋒紀念日」。中國為了紀念這個日子,5日在南京上映雷鋒主題電影《青春雷鋒》,而這部電影在南京首日上映出現了「零票房」的局面,即沒有一個人買票去觀看。民心如此,民意如斯。你再「強勢」,總不能動用員警強抓街上過路人去看「青春雷鋒」吧!悲夫。

從法律上講,雷鋒不是現實生話中的自然人,不存在什麼「妨礙名譽」之類的問題,自然不存在什麼「誹謗罪」。而「名譽官司」按中國法律屬「自訴案件」。除了雷鋒和他的直系親屬後代,別人無權來打這「官司」。對歷史上的雷鋒這個人,任何人均有權對其研究、分析。這是個對歷史掌故研究的學術問題。是公民的學術研究之自由,是受憲法保障的公民權利。你不同意別人的意見,可以反駁,可以另舉證,進行反批評。可現在一開始就動用「專政工具」,先把人抓起來,再由官媒體、電視台,連篇累牘進行聲討。由媒體來定「罪」。這哪像個法治國家?十足的文革遺風。所以這完全是借題發揮,以「殺雞儆猴」的手段,來壓制民眾的言論自由。如果說這就叫「狠抓意識形態領域」的工作,則不得不令人想起「反右」、「文革」年代那一套以言治罪,無限上綱的惡劣做派,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大量冤獄 的恐怖情景。

1979年2月,被毛澤東整得死去活來而復出後擔任廣東省委書記的習仲勳,也就是今天「習總」的父親,曾對人說「最近區莊那裡有人貼反動標語,要打倒共產黨。我說把它撕下來就行了,不必去追查。貼這麼個標語就能煽動群眾反對共產黨啦?共產黨對自己這麼沒有信心」?今天網絡上的什麼「秦火火」什麼「謠 言」,總沒有當年那個「反動標語」那麼「嚴重」吧!你們幹嗎就那麼緊張,那麼沒有信心?!

抓「意識形態」,只有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理服人,才能以「理」取勝。像這樣以「力」壓人,棍、帽齊飛,用「專政」手段來解訣「意識形態」上的問題。只能證明權勢者自知理虧,全無自信。只是為了保住自己既得的特殊利益,便橫不講理,以「帽」壓人,以「棍」打人。當年毛澤東、四人幫在文革中搞的就是這一 套。最後民心喪盡,徹底失敗。毛澤東抱恨歸陰,四人幫沉沙折戟。難道還不足為當今權勢者提供警示麼?還要步其覆轍!那真是:「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鑑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

2013年8月28日完稿

--原載《北京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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