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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郎市議員陳倩文辦公室請願

呼籲廢除或修改現行電單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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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任倩雪紐約報導)1月17日下午,華人互助聯盟工會代表和近20位外賣郎來到陳倩文市議員辦公室請願,講述了曼哈頓外賣郎的遭遇,並表達對現行1026A法案和1030法案的不滿。工會代表和外賣郎們希望在陳倩文議員的幫助下,修改或廢除現行禁用電單車的法案。

紐約市1026A法案將電動單車列為非法,1030A法案追究使用電單車的商家和餐館刑事責任,並懲罰員工,商家也需負責。

據工會代表反映,現在外賣生意越來越差, 送的外賣越來越遠,騎單車非常累,所以他們改用電單車。這為工作提供了方便,也增加了速度。他們中的大部份只是因為闖紅燈吃了罰單,就被手銬銬起來,關到拘留所裡兩至三天。有的甚至被抓了5次,罰款近1千塊,還要負擔刑事責任。有人的電單車還被沒收走了,到現在還沒有拿回來。現在很多60幾歲的人還在送外賣,吃了罰單後他們被拘留,很多因此而失業。他們希望政府修改法律。因為他們沒有搶、沒有偷、只是闖了紅燈,不應該罰款1千,更不應承擔刑事責任。

一個外賣郎說:「當時我手上有三單外賣,還在3街51大道等紅燈,警察就把我叫過來,說我沒戴帽子。由於語言不通的關係,我跟警察說不來。而那時我是戴了帽子的,警察是亂寫的。」

工會代表盧德泉說:「有的(外賣郎)語言不通,沒有身份,被打了,沒有辦法報警。(警察)看你沒身份就打你,欺負你。很多人家錢被騙走了,不敢報警。」

工會代表盧德泉展示警察局報告。(攝影:任倩雪/大紀元)

市議員陳倩文表示,這個問題不小。在曼哈頓區如下東城等地方有很多人靠送外賣為生,這個現象很普遍。電單車沒有牌照(license)和車牌是造成外賣郎被處罰的主要原因。因為在現行法律下,市政府不允許電單車在路上行駛。

「按理說,他們只能給你們罰單,而不應該給你們關起來。」陳倩文建議工會收集工人的罰單後交到她辦公室作以記錄,以便她向市長和交通局長反映。

陳倩文說:「現行的電單車法案有需要改善的地方,這個我會和市長反映。現在最重要的是收集證據,幫工人們登記收了多少罰單,如果外賣郎被用手銬帶到警察局,也告訴我們,多少電單車扣押證件。要獲得這些資料,知道了警察怎麼去執行這個法案,能夠證明警察針對外賣郎的這一做法是不對的,才可以進一步追究。以前警察局做搜身的時候,很多是黑人西班牙人,這個情況與此類似,也是對少數族裔的不尊重。這個我會跟警察局長和市長講。」

(責任編輯: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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