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許志永受審的聲明

秦永敏:對良知、正義的審判和歷史的終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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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1月22日訊】今天是許志永受審之日,隨後將要受審的還有趙常青、丁家喜等多名要求官員公佈財產的公民。當局選擇新年前夕開庭,目的是儘量縮小這一事件的社會影響,這是我們聰明的統治者的一貫做法——怎麼對自己有利就怎麼做。今天北京第一法院的庭審現場如臨大敵,大量的維穩人員在廣大的警戒區外布控,不少前去圍觀的民眾被抓。面對這種局面,北京公民馬強還是當眾高呼口號「許志永無罪」,大量的訪民則打出了所謂被許志永操縱者上街打出的橫幅要求官員公示財產。

許志永、丁家喜等都是著名法律人,為了推進法治社會,精通中國法律的他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要求官員公佈財產,結果卻被當局用法律的名義整你沒商量。按照當局的邏輯,官員不公佈財產是合法的,公民要求官員公佈財產倒是犯罪。

可是眾所周知,在當今世界,官員公佈財產是正義的需要,要求官員公示財產是良知的體現,許志永丁家喜被當局視為犯罪的行為,也無非是遊行集會示威的表現,而遊行集會示威作為公民權利在我們這個時代也同樣是正義的行為。

因此,對許志永的審判其實就是對良知和正義的審判,毫無疑問,當今世界對此有著不容置疑的共識。面對如此顛倒是非、混淆黑白的政府行為,一上午的庭審,許志永和張慶方律師、楊金柱律師都保持沉默。我認為,在此特定情境下,沉默是最好的選擇,本人在1982年3月和1998年12月因為發起領導武漢民主牆運動和組黨上法庭時,同樣都採取了對庭審保持沉默、而只在最後陳述中敘述自己政治態度的做法——道理很簡單,面對統治者對良知和正義的審判,作為殉道者唯一的反應只能是藐視。

這種審判,無非是黑暗對光明的審判,無非是強權對公理的審判,無非是暴政對人權的審判!

然而,無人不知,二戰後世界已經進入人權至上也就是正義至上的時代;無人不知,中國當局已經簽署了《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無人不知,市場經濟已經使今日中國人再也不會屈服於恐懼而且必然要成為主宰國家命運的公民!

許志永曾說:「我希望我們是個自由幸福的國家。每個人不需要違背良心,只要靠自己的才能和品德就可以找到合適的位置;一個簡單而幸福的社會,人性的善得到最大的張揚,惡得到最大的抑制;誠實、信用、友愛、互助將成為我們生活的常態,沒有那麼多煩惱和憤怒,每一個人臉上是純真的笑容。」

名正則言順,言順則事成,許志永期盼的良知高張、人權至上的時代必然很快就要到來,隨之而來的則是歷史的終審,受審的絕不會再是許志永和林昭、遇羅克、張志新以及高智晟、劉賢斌等,而是由他們所代表的良知和正義來主持審判!

為了擺脫冤冤相報無了時的暴政循環歷史,人權至上的時代必將以「第一次寬恕」為萬世開太平。但是,「自古正邪同冰炭,是非而今辨偽真」!弄清真相,還原歷史,使六十餘年來像許志永一樣因為堅守良知和正義而被「犯罪」的志士仁人成為萬世楷模,並且把製造這些「罪犯」的秉權者釘上歷史的恥辱柱,這是我們的必然要求。
201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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