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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歲肯尼亞男童贏訴訟獲荷蘭居留

陳熙暖荷蘭
2014-01-27 04:47 中港台時間|01-27 04: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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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熙暖荷蘭報導)一名在荷蘭難民庇護中心出生、並在荷蘭長大的8歲男童丹尼斯(Dennis),將不會被遣返其原籍肯尼亞。

由於丹尼斯有一段時間脫離了在荷蘭國家難民署的註冊,於是不符合兒童難民特赦條件。不過,青少年司法大臣提汶(Fred Teeven)行使自己的自由裁決權,特許丹尼斯留在荷蘭,並表示「丹尼斯是個案,有其特殊的情況」。這名男孩目前正在烏特勒支就學,他的母親也同樣被批准居留荷蘭。據悉,此前有3.5萬人聯名簽字致信提汶,呼籲允留丹尼斯在荷蘭。

去年提汶向荷蘭議會報告稱,有3260例難民申請是以兒童庇護及其家屬名義,有1800例被拒絕,被拒申請案中有1330例繼續上訴,提汶表示,如果荷蘭實行大赦,將會特許800名兒童。

若要獲得難民特許資格,申報難民的青少年年齡不得超過21歲,在荷蘭居住5年以上,其間不得脫離在荷蘭國家難民署註冊超過3個月,並且不得有對荷蘭難民署謊報個人信息的行為。

(責任編輯:李雲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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