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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團:432案體罰投訴 無教師被解聘

限制體罰學生已8年 家長投訴反成為全校公敵 體罰不是達標或守規唯一手段 應了解其需求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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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台東縣初鹿國中長期體罰學生,讓學生相互處罰,使學生畏懼上學。有2位家長出面召開記者會指控,不料該名家長的孩子卻在學校被群起圍攻指責。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台灣立法限制體罰學生已經8年,至今卻還接獲432件體罰申訴,包括打頭、呼巴掌,甚至有特教生被打到骨折,卻沒有一位老師被解聘。

知名原住民歌手巴奈11月28日召開記者會,指控初鹿國中長期體罰學生。巴奈5日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合開記者會,譴責校方長期體罰學生。人本表示,毒油長期危害社會大眾的健康,但校園體罰,如同「毒性教育」,長期傷害學生的心靈健康,質疑這證明教育部沒有拿出對策,達到校園零體罰的目標。

上一場記者會,校長除了將家長申訴的體罰事件定位成單一個案,非連續性行為,並於會後到申訴學生班上道歉說:「因為某某的媽媽開了記者會說學校發生這樣的事情,校長要替導師跟大家道歉。」全班同學都哭了,開始在臉書上指責申訴學生的不對,並創辦「力挺卓世宏校長給認真教學的老師一個讚!」臉書專頁。

家長集結村落家長連署支持校長、老師,攻訐申訴家長並非被體罰學生之家長,威脅此舉將使他們成為地方的全民公敵。申訴家長去電教育處通報時,督學卻回覆:「校長沒有打妳的小孩,妳不能通報申訴」。

根據校園問卷調查結果,學生被體罰的原因不外乎功課、成績達不到老師的標準,以及行為違反規定。人本認為,當孩子總是無法完成功課,或者總是和同學起衝突,身為老師,應該探究孩子是否遇到了困難並協助處理,而非只是一味地仰賴體罰威逼孩子達到一定標準。

老師必須捨棄只想用體罰來逼迫學生達到標準或遵守規則,理解並協助孩子處理他的需求與困難才是教育專業的展現,才能捍衛教師的尊嚴。

人本提出4大訴求,包括:國中、小體罰情形與個案列入國家人權報告並列管;把教師不得體罰列入教師聘約,打學生的老師就該解聘;教育部督導台東縣政府教育處,確切處理初鹿國中的體罰案例;教育部就「如何真正達到零體罰」、「如何使校長教師不心存僥倖,不以體罰為正當」、「如何保障學生就學的基本人權」等提出專案報告。

教育部國教署學務校園安全組專員徐偉翔表示,教育部推動友善校園,訂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不得體罰學生,這也是未來要努力的方向。教育部也會責成台東縣政府教育處了解狀況,進行後續輔導與處理。◇

責任編輯: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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