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2日報導】(中央社日內瓦21日法新電)瑞士最高法院今天公布判決表示,罵別人「外國豬」、「骯髒的庇護尋求者」構成侮辱,但沒有違反瑞士的反種族歧視法。
瑞士1名警員先前逮捕1名阿爾及利亞竊賊時,曾用這些言詞辱罵對方。
這起事件2007年4月發生在北部城市巴塞爾(Basel)的展售會上,這名竊賊涉嫌搶走1名俄羅斯男子的皮包,之後被逮捕。
警員檢查嫌疑人的身分證件,發現他是尋求庇護者後出言辱罵。
法院先前判決這名警員違反反種族歧視法並罰款,警員上訴後判決翻案,本案也一路來到聯邦法院。
聯邦法院說,這些字眼顯然構成侮辱,但指涉範圍太廣,並非針對特定種族、族群或宗教,因此不違反反種族歧視規定。
法院也說,就算提到別人的國籍並罵人「骯髒」,也不構成種族歧視。(譯者:中央社樂羽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