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伯格.杜賓律師樓美國法律專欄】

遇到刑事案件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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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4月30日訊】作為服務華人社區的律師,我們注意到華人社區裡有些犯罪或狀況比其他社區更多,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可能是因為來自不同的文化背景,另外一方面則是因為新移民還不是很熟悉美國的法律。這裡我想談一談美國法律和習慣,希望對新移民和其他不熟悉美國法律的人有所幫助。

遇警察保持沉默並找律師

首先,華人要知道如果警察找到你,你並沒有義務要回答警察的問題。在美國的民眾有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保持沉默的權利。這是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所賦予的,這一修正案規定任何人都不應當「在刑事案件中被強迫自證其罪」。它的意思是:如果說出的話是承認自己有犯罪,或者是用於幫助警察證明當事人有罪,則任何人都不可以強迫當事人和警察說話。所以,如果你被警察問話,你可以很有禮貌,但是可以堅決地告訴警察你希望保持沉默。

其次,你有請律師的權利,這是由美國憲法第六修正案所賦予的。如果你被捕,只有兩件事情是應該做的:一是告訴警察你想保持沉默,二是你希望找個律師。通常情況下,警察會設計告訴當事人:「如果你承認自己有罪,我們就放了你」。美國的法律允許警察通過說謊騙你來讓你認罪。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你認罪警察不會放走你,警察會讓你把經過寫下來,然後在法庭上使用這些(證詞)來指控你。相反,如果你告訴警察你希望保持沉默,而且要找律師代表你,警察就無法獲得這些對你不利的證據。如果你說自己要保持沉默並請律師以後,警察仍然問你話,你可以表示自己要寫一個書面的聲明,在聲明中只需要寫上你想保持沉默並請律師。

大量現金被繳可以要回來

在華人社區常見的另外一種案件,是被國土安全部發現隨身帶了很多現金,這可能發生在飛機場、汽車或高速公路上。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機場上,有一個好的解決辦法。不管是入境美國還是離開美國,如果身上帶了超過1萬美元的現金(不管是人民幣還是美元,等值超過1萬美元),你要填一份叫貨幣聲明的表格,如果不會填,可以請海關官員幫助。要注意的是,如果一家人帶的現金超過1萬美元就要申報,不是每個人1萬美元。比如說,父母和孩子每個人帶的現金都不足1萬美元,但三個人合計持有的現金超過1萬美元,就需要填表。

要記住帶現金出入境並不違法(不管多大的金額),只是超過1萬美元要填表,這是避免現金被收繳的最好辦法。不過,如果你沒有填表,而且錢被收繳了,你可以找律師把錢要回來。如果你可以證明錢的來源是合法的,你通常可以在律師的幫助下把錢要回來,只是你要可能要交一點罰款,因為你沒有填表。

雖然帶現金並不違法,但如果有人攜帶大量的現金,美國政府會覺得可疑。為了避免車上的現金被繳,最好的辦法是到你附近的銀行換成支票。要記住,政府官員不可以無故在高速公路上攔下你的車,只有當你出現交通違規時他們才能這麼做,比如你超速了、沒有給應急車輛讓路、沒有打轉向燈等。在警察攔下你的車以後,也不能隨便搜查你的車,除非有合理的推斷認為你有犯罪行為,而且得到了你的許可,警察才可以搜你的車。很多人認為,警察叫他們做甚麼他們就要做,其實不是這樣的,如果你超速了,警察要搜查你的車,你可以很有禮貌但是堅決地表示自己不希望他們這麼做。你可以表示:雖然我新到這個國家,但我知道我不是一定要允許警察搜查我的車,而且自己不希望警察給自己帶來更多不便。記住,這麼做的時候一定要很有禮貌!警察可能會說如果你沒有甚麼可隱藏的,就應該讓他們搜,或者是他們會找K-9部門的人來。你一定要堅持自己的立場,因為如果警察攔截你的時間超過開交通罰單所需要的時間,那麼警察在非法搜查時發現或繳獲的東西不能用於提出對你不利的指控,包括在車上發現的現金。如果警察收走了你的錢,你可以找律師幫你把錢要回來。

本文由高伯格.杜賓律師樓提供。該律師樓曾被《新聞週刊》和《紐約時報》譽為「最好的刑事辯護律師之一」,律師樓的三位律師都有擔任政府檢控官的經歷,其中資深律師高柏格先生在刑事辯護領域有近40年的經驗,在很多刑事案件中代表華人客戶辯護。

◆如果你或親戚朋友遇到刑事案件,可撥打律師樓24小時刑事熱線免費諮詢:212-431-9380(英語/國語/粵語),
地址:401 Broadway, Suite 306, New York, NY 10013。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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