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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學者看囤房稅 紓解不均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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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佳穎台北8日電)抑制囤房,財政部6月前將定出自用、非自用房屋標準,並分開課稅。學者表示,國人房屋自有率高,一旦開始縮限囤房,會有不少困難待克服,對於紓解擁房不均現象效果恐有限。

財政部指出,6月前將訂定自用、非自用房屋標準,房屋稅修法三讀後,就可立刻依新稅率計算,明年5月開始徵收。修法後,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2%,非自住房屋稅率上調為1.5%至3.6%;並加入囤房累進稅率概念,由地方政府看實際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至於自用、非自用房屋標準,財政部長張盛和日前表示,初步將直系親屬居住的房屋,視為自住房屋,會限制自住的總戶數,以免申報浮濫,基本上婚後夫妻一戶才合理。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教授莊孟翰表示,由於國人有「有土斯有財概念」,形成囤房現象,也從來沒有特殊規範,現在政府一旦想縮限囤房,會遇到不少待克服的困難。

他舉例,有的是因為合建分配擁有多屋,就曾有人分到高達42戶,還有,鄉下的三合院到底要怎麼算?這些都待釐清。

莊孟翰說,目前台灣自有住宅率高達85.5%,的確有不均衡的問題。有錢人擁多屋,即使課稅率提高,也不痛不養,沒錢的人一屋難求;不過,要光靠課囤屋稅,恐怕還是很難紓解這種不均現象。

他認為,基本上還是要從「價、量、稅」3方著手,囤屋的問題部分來自於國內遺產稅降低後,外來資金湧入,房市外來需求偏高,加強對外來需求課資本利得稅或可收效,也較不會懲罰到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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