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局:緩遣年輕非法移民 2月開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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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1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柳芳編譯報導)美國移民局(USCIS)1月29日公佈了針對「年輕無證移民暫緩遣返」(DACA)和「美國公民及永久居民的父母暫緩遣返」(DAPA)的具體實施細則及正式受理日期。去年11月美國總統奧巴馬公佈了這項將可能惠及上百萬美國非法移民的改革行政令。

USCIS表示,他們將於2月18日開始受理有關DACA的申請,並將於5月中旬或下旬開始受理DAPA的申請。目前USCIS對這兩項申請都不設截止日期。

對於DACA的申請細則,USCIS表示所有符合要求的、沒有合法移民身份的在美人士,都可以自受理日開始提交申請或更新之前曾遞交的申請。

關於DACA

所謂滿足要求的、可以被暫緩遣返的DACA申請人是指滿足以下條件的人:

– 截至2012年6月1日,不滿31歲;
– 在16歲前抵達美國;
– 自2007年6月15日起,就一直持續在美國居住;
– 2012年6月15日,申請人在美國並於當日提出被暫緩遣返的要求;
– 在2012年6月15日前,獲得在美合法居留身份;
– 目前是在校學生、或已經獲得高中畢業文憑、或已經獲得GED證書、或是一名美國海岸警衛隊或武裝部隊的退役軍人;
– 沒有被判重罪、特殊的輕罪、或3個及更多項輕罪,並且對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不構成威脅。

申請的具體做法,可以參見USCIS網站提供的詳情:http://www.uscis.gov/humanitarian/consideration-deferred-action-childhood-arrivals-daca

關於DAPA

對於DAPA(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的父母)的申請要求分別是——

– 申請人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但沒有在美居住的合法證件;
– 在2010年1月1日前就開始在美國持續居住;
– 在2014年11月20日或之前,申請人的兒子或女兒已經是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
– 不是美國政府需要優先遣返的人。

申請的具體做法,可以參見USCIS網站提供的詳情:http://www.uscis.gov/humanitarian/consideration-deferred-action-childhood-arrivals-daca

USCIS表示,初步預計有大約490萬無證居民符合移民改革行政令的申請條件。移民局也指出,在DACA實施的前兩年,所有符合申請條件者中僅60%遞交了申請,這次的申請比率「也許」會有變化。

USCIS還提醒這些無證移民群體,在申請過程中需謹慎,不要上當受騙。獲得官方信息的唯一渠道就是通過移民局直接獲得,鼓勵民眾到USCIS網站http://www.uscis.gov/訂閱電子郵件通知,以便及時收到移民局發佈的最新資訊。

通過移民局網站www.uscis.gov/avoidscams,民眾可獲得填表指導、報告、投訴詐欺等信息。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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