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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民面臨的法律陷阱多

即使犯小錯 也容易釀成遞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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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對於非美國公民來說,即便你是綠卡持有者,在美國生活也要多加小心。因為小到哪怕你交友不慎,偶爾和吸大麻的熟人站在一起;或者地鐵票忘帶了,從旁邊的出口鑽了進去;再或者綠卡過期了,你卻忙得忘記及時辦理了……,如果這些事讓你在警察那裡有了紀錄,那麼對移民而言可能就變成「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或者國土安全局眼中的「重罪」(felony),將面臨被遣返出境。雖然這對美國公民來說根本不算個事。

「布碌崙辯護人服務」(Brooklyn Defender Services)組織,每年為布碌崙居民辦理4萬件法律案件,這個組織的律師說,對於移民來說,「被遣返」這樣的「附加後果」比被判監服刑還要嚴重。甚至連地區檢察官都懶得紀錄在案的小錯,比如移民「行為不檢」,或者「非法穿越」等,聯邦法經常不把這些記入個人的犯罪歷史紀錄,但是涉有這些污點的移民,卻有可能因此被國土安全局視為「犯罪的外國人」,而「應該驅除」。「布碌崙辯護人服務」在一份報告中舉了一些例子,一個1988年來美的紐約人,父母都是美國公民,因為一次逃票被抓,很快被ICE拿著遣返令關在監獄裡,到現在還沒出來。還有一移民,因為和一個抽大麻的人站在街頭說話,被巡邏警察一起抓走。由於翻出他18年前的犯罪紀錄,而一直關著他。另一個30年前有綠卡紀錄的移民,因為綠卡到期忘了申請,而被移民局抓了起來。

關於移民被告的另一種常見現象是:比如這個人被告非法擁有大麻(非刑事罪),或者逃票(所謂「盜竊服務」性質的「輕罪」),在等候開庭的期間,卻被ICE關進移民局監獄。如果當事人是因為刑事罪被抓,然後在出庭前被移民監獄關押,又沒有及時通知到刑事法庭,他將會陷入另外一個困境:逃庭。一移民在刑事庭外等候法官開庭的時候,被移民局的官員發現帶走關押,當事人無法到刑事法庭來出庭,結果刑事庭法官給他開出「逃庭」的傳票。五個月後,移民法官發現這個人已經申請了美國公民,所以放了他。

還有一些替代關押的機構或者項目,比如醫院和戒毒所,接納被告人的條件就是「提前認罪」。對於美國公民來說,這個「罪名」在後期的矯正過程中可以被消除。但是對於移民來說,那個認罪紀錄就成了隨時可能被遣返的定時炸彈。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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