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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要求市府賠償1200萬 法官砍8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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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編譯報導)一名在2007年曼哈頓中城蒸汽管道爆炸事件中受傷的老婦人,要求市政府賠償她1,200萬美元。結果法官砍掉了800萬,只判給她400萬賠償金。

根據法庭文件記錄,現年78歲的上東城老婦人凱恩(Kane)要求如此巨額賠償的理由是:她因做手術不能繼續「跑步」,但政府律師辯駁道:「這個理由和其他的截肢者不同,凱恩夫人『不能用她的腿跑步』這個說法很不真誠……因為她在過去的71年中從來都不是個跑步者,但是律師建議她說,在71歲的時候她突然想成為一個跑步的人,這樣她就可以得到那筆賠償了。」

現在老婦人面臨兩種選擇:一個是接受比她要求的低得多的賠償;另一個就是不服判決,重新打官司。不過那樣會讓她面臨「如果敗訴就一分錢得不到」的風險。法院還沒有決定這400萬如何由市政府和聯合愛迪生公司分攤。不過,聽說這名老婦人早在2014年8月已經和後者達成了一個秘密的和解協議。

2007年7月18日傍晚的交通高峰時間,曼哈頓中城大中央車站附近的41街和萊辛頓大道交口處,發生地下蒸氣管道爆炸,噴起的蒸汽水霧及塵土高達40層樓高。爆炸發生時,紐約人以為又受到了恐怖襲擊,後來得知,原來是一段老舊的蒸汽管因年久失修造成爆炸。這段蒸汽管使用了83年。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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