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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清查未作與農業經營之農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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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4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曾漢東台灣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民國89年農業發展條例放寬自然人得購買農地,農舍如雨後春筍般興建,違規使用與農業經營無關的情形相當普遍。為期課稅公平,每年均辦理清查,如有違規,即予改課地價稅。

宜蘭縣農舍用地清查,係依據財政部頒訂之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計畫辦理,為全國一致性之規範。爲避免與農業經營無關之農舍,仍課徵田賦,有違租稅公平,責由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加強清查轄區內農舍是否與農業經營有關,覈實課稅。

宜蘭縣地方稅務局指出,宜蘭縣屬農業縣,農舍頗多,清查未作與農業經營相關之農舍用地,是例行性工作,凡農舍未經許可二次施工、違規填土、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或作庭園景觀等與農業經營無關之休閒設施,已不符合土地稅法第22條課徵田賦之規定,應改課徵地價稅,基本稅率千分之10;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之要件,仍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千分之2優惠稅率核課地價稅,以減輕稅負。

如有地價稅的問題,請打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6轉222~228、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63072~4轉200~207洽詢。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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